模板租赁合同(通用24篇)
模板租赁合同 篇8
1、租赁物(模板及配件)是由出租人按双方确定的施工技术方案,为承租人组织生产的专用配套租赁物。 2、未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减少、添附、改动租赁物,承租人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 3、租赁物及其附件原值详见合同附件二。
4、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租赁物用于 工地,未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用其他工地。 5、承租人应按租赁物的性能正确使用租赁物,并妥善保管好租赁物。在施工过程中增加的租赁物,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按合同及附件二中约定的租金、单价进行计费。
6、模板包括大模板、角模、堵板、下包板,异形模板包括异形角模、开豁角模、梁模板。 三、数量及质量
1、双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之前,由承租人的主管质检人员在出租人所在厂区,检验质量、点清数量。如有异议在当时提出,否则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出租人在承租人施工现场协助承租人施工首层的调试、安装,承租人提供大型工具(如塔吊、焊机等)。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在承租人预付租赁物(模板及配件等)押金 万元时后(押金在合同成立后三日内支付给出租人),合同生效。提货前再付押金 万元(迟延付押金则发送或提取租赁物的时间相应顺延)。承租人给付押金或租金时,必须以出租人开据的发票或收据为依据,否则,出租人不负责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 五、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自发送租赁物时开始,至 年 月 日,租期为 (天)。
2、实际租赁期间是以双方材料主管人员签字的提、退租赁物单据所记载时间为准。实际承租期间不足 -天,按 天计算并收取租金,超过 天,按实际承租期计算并收取租金。
3、在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及有关费用后,如承租人继续承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约定新租期。 六、租赁物提取方式
1、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应及时提供建筑和结构蓝图各一套,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确定正式技术方案,双方确定正式技术方案无误后,由出租人按图纸组织生产。正式方案不能及时确定或付款不及时,出租人发送租赁物的时间推迟。
2、本合同开始发送租赁物的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 ,发货前20日承租人应书面通知出租人,未通知或通知暂不发货的,承租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模板叠压变形、腐蚀、脱漆等损失,并按双方技术方案确认的模板数量从第四日开始计算租金。
3、由 出租方 负责分批运送租赁物至施工现场,运费由 出租方 承担,承租人负责租赁物进场后吊卸并承担吊卸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分批退还租赁物至出租人所在地,运费由 承租方 承担,出租人负责租赁物进厂后吊卸并承担吊卸费用,双方按批核租。模板附件在壹周内未退还,从此时起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模板附件计租标准开始计租。
七、租金支付
1、合同双方材料主管人员签字的发、退租赁物的单据为租金期限计算依据,以出租人所提供的《租金计算单》为双方结算依据。
2、承租人每租用期满壹个月,应在下月初第一日起七日内确认并结清上月租金。承租人在租期届满后应返还全部租赁物,并在15日内结清全部租金及维修费等相关费用.
3、承租人预付的押金用于支付租赁物的维修费,剩余部分可以用于支付最后壹笔租金,结清租金多余部分退还承租人。
4、出租人提供的租金计算单交付承租人后,承租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应给予确认,逾期视为认可该结算。 5、承租人以电汇、支票或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八、租赁物维修及损坏赔偿
1、租赁物在承租人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物退还时,应由双方材料主管人员一起检查验收,如有损失、报废、丢失等,由出租人进行专业维修、保养,承租人按本合同附件一的标准,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九、担保
1、由发包人(工程甲方) 或有信誉的第三人 提供返还租赁物、支付租金、维修费用等其他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期限为承租人履行义务之日起两年。
2、如需签订抵押、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可另行签订,附在合同内。 十、变更
1、在租赁期间,如承租人变更设计,必须由承租人出示书面变更通知,经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正式变更合同。
2、双方确认出租人的邮寄地址: ,承租人的邮寄地址: 。
十一、违约责任
1、出租人保证按期供货,每延迟1天,承担的违约金为发货前已收款的0.5%;
2、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及维修费,逾期拖欠,每延迟1天,承担的违约金为欠款的0.5%; 3、承租人保证合同期满退还租赁物,拒绝返还租赁物的除应支付租期内的租金外,还应双倍赔偿合同附件二规定的租赁物原价值的价款。
4、承租人要求发货时间迟于合同暂定60日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
1、标准件、小钩栓(母)、小钢销等丢失、报废按销售处理,由出租人根据实际发货量在租金中统一结算。
2、为了保护双方利益,双方应互相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负责的应交付法人委托书。
3、双方保证合同中邮寄地址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一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一方迟于通知或提供的地址导致送达不能时应承担不利后果。
4、合同修改处须加盖双方合同章后方可生效。合同签订后,施工方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或技术交底约定范围之外增加产品(增补产品的工期、付款、价格另议)、推迟发货、帐务处理、有关函件及相关承诺等需由双方协商之所有条款,须有出租人原合同签定人签字或有公司授权人的签字并盖章后方可生效,否则出租人不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经济纠纷。
5、异形模板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时,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单价的0.5倍加算租赁费。
十三、争议解决办法
当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五、附件
1、大模板及附件维修赔偿标准;
2、大模板及附件原值表;
3、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
4、上述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20xx年 月 日
模板租赁合同 篇9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承租方承建的天津东丽区张贵庄还迁房项目工程向出租方租赁建筑物资事宜,签订租赁合同规定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使用地点和期限
租赁物资使用地点为得擅自改变使用地点和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二条:结算、费用及供退货方式
1)付款方式:自供货之日起,每月25日至30日双方核对租费单,并经现场收料员,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依据。在结构工程全面达到正负零上二层后,甲方接到乙方的租赁核算单,可支付给乙方总租赁费的60 %,以后每二个月付产生租赁费用的60%,余款部分在租赁物资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2)供货、退货方式:承租方提前五天提供用货计划,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具体用货规格、数量,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及时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必须为合格物品,并附材质检验报告),承租方指定为报料员及收料员验货签单卸货,装卸车、运费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退货时,承租方负责将物资退回出租方,双方由指定人员确认签单,装车、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卸车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迟、拖延或拒收租赁物。结算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退货单为准。结算时须由项目经理、材料部等三人以上签字生效。
3)清理维修费:钢管除死角型弯曲外,其余不收修理费、清洗刷油等费。
4)遗失赔偿:租赁物资发生遗失的,以当时市场价为赔偿依据;
5)材料物资收费标准:编织袋0.40元/个,螺丝0.60元/套;
6)在退租赁物资当天不计所退物资的租赁费。
第三条: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