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精选34篇)
2、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一方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对方依法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可以解除。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规定制度,属于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对方则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追究对方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并送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就业管理机构备案。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如有违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反本合同所应负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酌情赔偿。
九、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
1、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原则上给乙方安排住房,以利于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在此特别申明,乘车必须乘坐有客运资质车辆,凡是骑乘摩托车、搭乘摩托车及非法营运车辆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矿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因本人违章而造成的伤害,根据情节给予500元处罚,违章造成的伤害发生的医药费按工伤管理相关条款执行。
3、在矿住宿的职工应节约用水、用电。水费按每年100元收费,用电按每度0.5元收费;不打牌(夜晚不超过10:30分)、酗酒,酒后下井的,当班工日不计并罚款200元;
4、职工在井下打架斗殴的不论对错与否先对双方罚款各500元,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运输工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矿车连接状况,杜绝跑车事故,如因马虎大意造成跑车的,矿方将给予惩处,按损失的50%处罚;
6、扒乘机车和绞车导致发生受伤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医药费,不享受工伤待遇,矿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工伤管理
作为井工企业,作业场所存在危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伤害事故,为确保双方权益,作以下规定:
(一)工伤的认定:1、发生事故后,当班值班矿长必须提出书面事故经过、受伤地点、现场证明人以及当班的工作安排情况,2、根据以上情况,由企业法人、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在一起分析确认其工伤性质,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伤事故还是本人违章造成的伤害,3、确定其受伤性质后,确定人、当班工人签字确认;乙方不服者可申请劳动部门仲裁解决。
(二)关于医药费问题:1、在未突破保险限额的,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2、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伤事故的医药费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因本人违章造成的医药费5万元以内由乙方自己承担、5万元以上的公司承担40%,违章人员承担医药费60%.
(三)关于住院期间生活费问题:职工受伤住院期间,公司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其标准是: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费按30元/天,宜昌按40元/天;
(四)关于住院期间亲属护理费用标准(含护理人员生活费):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费按60元/天,宜昌按70元/天;
(五)因伤致残的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其赔付金额按本地区标准赔付,一方是主要责任者,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伤残等级由劳动监察部门鉴定为准。
(六)职工发生死亡事故,由劳动部门确定事故性质,属因工死亡,由政府出面组织处理的,其赔付金额按现行国家标准在本地区的赔付标准足额赔付;因工死亡由双方协商解决的,其赔付金额按现行国家标准在本地区的赔付标准上上浮5%赔付。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因工死亡的,公
司不承担责任和赔付,公司可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人道主义救助。
(七)一般外伤由乙方自行在新农合医保中开支,不愿意者可申请公司,由公司上报劳动部门报销医药费后按实报数给付,差额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一、权利保障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应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一方权利受到侵犯,则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双方均有权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所称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是指国家各级立法机关、政府、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制订的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合同所称之“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是指甲方在不违反和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程序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其他约定是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的本合同。
3、本合同必须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鉴证。
4、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式二份,甲方存入职工个人档案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使用) 篇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驾驶证号
身 份 证
住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不再另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二、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驾驶员工作,同时亦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活动或其它工作需要另行安排乙方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加补贴的工资制度,即月基本工资为 元,按车辆行程每公里补贴 元,午餐补贴每月 元。
前款所述工资制度具体执行标准甲方有权适当调整,但调整后总额不得低于前款约定数额。
四、甲方根据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卫生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五、双方都必须遵守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规,不超限、不疲劳驾驶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六、劳保福利待遇:
按驾驶员岗位要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安全行车,不出现机械或道路交通肇事事故,甲方每月发安全奖 元。
甲方按驾驶员岗位要求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甲方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乙方工伤,甲方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工伤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的可以请病假,病假期间停发工资,改按日计算,每日补助生活费 元,如病假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正常从事驾驶员工作,甲方可安排乙方从事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相应调整乙方工资报酬。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甲方可酌情予以补助。
七、乙方工作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交通运输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积极劳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按甲方规定维护保养车辆,非因特殊情况并经甲方认可不得让车辆带病运行。
未经甲方事先认可,不得有偿或无偿为家庭、亲友或他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客带货。
不得为增加里程而绕道行使。
不得在甲方公司以外任何单位组织兼职。
不得泄露甲方客户名单和其它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构成违约:
乙方经试用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
乙方因失职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壹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含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超过三个月同时又不能胜任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公司经营亏损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