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标准(通用31篇)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合同自动终止。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八、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出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劳动用工合同标准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工作任务和各项业绩指标的达成,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从事 部 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目标与计划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相关人事调整,包括:
1) 核发乙方绩效工资;
2) 调整乙方薪酬,包括调整薪资结构、加薪、降薪等;
3) 兑现奖惩,包括表彰、奖励、处罚、通告等;
4) 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包括晋升、调岗、降职等;
5) 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包括续聘、终止、解聘等。
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4. 甲方有义务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确认对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该岗位工作职责已充分了解,并能正确履行权利与义务。(附:《岗位说明书》)
2. 乙方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制度,该岗位的岗位工资(含绩效工资),试用期为 (大写: ),转正后为 (大写: );
3. 乙方享有参加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 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经营组织管理,遵守公司规定和劳动纪律,员工手则,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5.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6. 乙方有义务自觉提高工作技能,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第四条 当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五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协议的修订、变更即视同为劳动聘用合同的修订、变更。本协议中的条款如与劳动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劳动聘用合同的约定为准,且本协议条款的失效、无效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用工合同标准 篇2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攀枝花市东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有限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招聘乙方在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四条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第五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第六条聘用期内,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_元。按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次月上旬发放工资,并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第七条聘用期内,乙方参加年度考核并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甲方应发放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按区里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甲方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中,包含当年安排乙方加班而应支付的加班费。
第八条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且当年未被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继续聘用,经聘期考核合格,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发放一次性奖金。
五、劳动保障
第九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条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和技术秘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
4、严重失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