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宾馆转让合同(精选31篇)
五、招待所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六、该招待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所有相关证件交由乙方保管并使用,租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收入归乙所有,与甲方无关。
并由甲方给乙方出具全权委托书,乙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交___元作为证件保证金,以保证证件不丢失和乙方在此期间的合法经营。(上述所有证件需甲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证件保证金在乙方转让经营后,在归还证件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保证金。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____招待所的所有移交工作。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后超过___个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招待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等同转让费_____%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与丙方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过户变更手续,费用乙方自付,如因为证件不能过户,导致乙方不能接手经营,则甲方需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转让费及违约金。(违约金为总额的____%)
九、如甲方未能在甲方与丙方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日内代乙方办理完招待所相关工商税务及特种行业登记等手续,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退还定金且承担乙在经营招待所期间的所有支出,再次期间招待所的所有经济收入归乙所有。如乙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则定金不予退还,所有经济收入归甲所有,且无权要求返回之前经营招待所的所有费用支出。
十、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协议签订前该招待所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该房屋所涉及的房租、电费、物业管理、供暖费等应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十二、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招待所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十三、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招待所,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果需转让,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协助乙方共同转让。
十五、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十六、乙方如未按本协议条款规定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十七、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补充条款:
十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署日期:
临街宾馆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 宾馆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原设计用途为办公楼,现为 (商号)宾馆经营的 层楼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给乙方,与所转让房产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
二、双方约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设施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三、乙方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首付款的支付办法 。
剩余款项 元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交付, 剩余款项的支付办法为 。
四、甲方保证自己是该房产合法所有权人,并保证自己对相关土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五、甲方于乙方交付首付款后即向乙方交付该房产及附属设施.附属设施由甲方编制清单,交乙方确认.乙方确认后的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时,相应的房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并交付乙方,甲方保证所提交给乙方证照的真实性。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及附属设施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移交宾馆的经营权.
该宾馆的商号自移交之日起归乙方享有,乙方有权继续使用或者变更,甲方不得干涉.甲方承诺不再使用该商号.
宾馆的所有聘用人员自宾馆移交之日起由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预.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该宾馆的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上手续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七、甲乙双方约定,办理宾馆的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八、甲方保证未就该宾馆设定任何担保。
九、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交付房产后不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若甲方不能应乙方的要求办理工商和税务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若乙方不按规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预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甲方交付该宾馆前,有关该宾馆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与该该宾馆有关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以及为宾馆经营采购有关原材料的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交付该宾馆前,有关该宾馆的债权由甲方享有.
宾馆经营移交前,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甲方负担;宾馆经营移交后,留用人员新产生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
宾馆经营移交后,新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新产生的利润以及债权由乙方享有。
十一、甲方双方商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交由 公证处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 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于双方签订后暂由乙方保存,在本合同公证时由乙方交由公证处存档.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临街宾馆转让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安岳县岳阳镇王家坝绿健豪庭4楼翔和宾馆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使用。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翔和宾馆现有设施、设备、经营权一起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45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二、甲方现有翔和宾馆经营面积约900平方米,租给乙方做宾馆使用。
三、转让租赁时间暂定_____年:从20xx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每年房租为: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租金前四年租金不变。以后每隔两年在上年的租金总额上递增10%。
从第五年(即20xx年___月___日)开始递增10%。即租金为:19.8万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正。
第六年房屋租金为19.8万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正。 第七年房屋租金为21.78万元。大写贰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正。
第八年房屋租金为21.78万元。大写贰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正。
第九年房屋租金为23.958万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正。
第十年房屋租金为23.958万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正。
四、从转让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保证金在乙方经营期间满,交清一切费用,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若中途中止合同,甲方不退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