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城租赁经营协议书(通用33篇)
1、如甲方对该物业无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或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等原因造成乙方不再或不能承租该物业,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押金给乙方,如乙方另外造成经济损失,应另外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在甲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等原因造成甲方不在或不能出租该物业,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交押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如果给甲方另外造成经济损失,应另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非经济方的原因,在甲、乙或双方任何原因造成违约情况下,经济方所已经收取的服务费无需退还,尚未收取的费用由违约方全部补足给经济方。
4、甲乙双方未得经济方同意协议解除本合同,则甲乙双方对经济方构成违约;甲乙双方利用经济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等信息交易平台,私自签署房地产租凭合同或中途委托其他经济公司的,甲乙双方对经济方构成违约。前述两种违约情况下,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后,仍需向经纪方支付支付上述服务费。
八、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之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或业务需要,不得泄露与无关之他人。
九、甲、乙双方知悉在签署本合同后应另到政府有关租凭管理部门签署正式房屋租凭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上述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经济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事项:(注:此补充事项系甲乙双方约定之补充,涉及到经济方的条款必须由经济方另行加盖章方生效,否则无效) 经济方郑重声明:凡我公司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均需出示我公司正式数据或发票方为有效,其余形式我公司一律不认,
特此声明。
甲 方: 经济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表人: 代理人: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某商城租赁经营协议书 篇33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_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_____元,为_____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5.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6.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8.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