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石材采购催款)(精选33篇)
该《认购书》签订的7日内,按照该《认购书》的约定,上述业主已将缴楼款存入________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________________支行的账号,并与贵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业主)使用。
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
你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让对方相信你的委托人是没有弱点的。
我们认为,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贵公司理应在该合同的交楼期限内(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交付给业主们使用。
现如今贵公司逾期交楼的时间已超过了60天,依据贵公司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业主依法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贵公司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
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事项,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注意在用词的时候一定要为双方和解留下空间。
现上述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解除与贵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贵公司接到本函后,贵公司与各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立即解除。
同时,希望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的30天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给各位业主。
逾期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
到时,贵公司将因诉讼程序而可能带来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不利后果,并将承担巨额的用。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函(石材采购催款) 篇27
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司与我委托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如下:
贵司因买卖合同尚欠我委托人货款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付款期限已过。但至今,我委托人仍然没有收到贵司的这笔货款。
本律师认为:贵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经构成对我委托人的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委托人的全部损失。
鉴此,本律师郑重向贵司催告:希望贵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如果贵司再不付款,我委托人将诉至法院。届时贵司须向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并且须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另外,友情提醒贵司: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中心已经开始从司法机关征集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并且这些信息是向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开放的。我们相信贵司肯定和我们一样,也不希望这种有损贵司信用的事情发生。
因此,望贵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给予书面答复,并切实履行合同付款义务。请思之慎之,以免讼累!
顺颂商祺!
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律师函(石材采购催款) 篇28
公司:
律师事务所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师负责处理贵公司与其合同纠纷相关的法律事务。
鉴于如下事实:
贵公司与**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合同》,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全部义务,但是贵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尚欠公司货款共计元
(¥)。虽然公司多次向贵公司催要此货款,但贵公司至今未能支付。贵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已经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特此郑重函告:
一、鉴于贵公司和公司的友好合作关系,建议贵公司在收到此函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货款元(¥)支付完毕,公司将对贵公司的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不予追究。
二、如果贵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清偿欠款,公司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受理法院将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资产等诉讼保全措施,贵公司除依法清偿全部欠款外,还应承担违约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诉讼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三、建议贵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精神,及时向公司清偿欠款,妥善解决争议。
贵公司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致电:公司联系人:,电话:
律师:,电话: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公司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律师函(石材采购催款) 篇29
_________女士/先生:
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代理人,处理您拖欠委托人借款纠纷事宜。现就您拖欠委托人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您: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委托人提交的下列材料:
1、您书写的欠人民币(¥_________)的欠条一张;
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委托人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您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亲笔书写的欠条人民币(¥_________)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您并没有按照“欠条”向委托人偿还拖欠的钱款人民币(¥_________)。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委托人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及时向委托人履行所欠债务。
2、您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您逾期未向委托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和《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您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_________)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您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款项。否则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联系方式:
二、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代理委托人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委托人将不再保留与您友好协商的余地,您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款项,而且还应向委托人支付逾期利息,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您承担。
特此函告!
致函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师函(石材采购催款) 篇30
第 号
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江苏致祥(无锡) 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甲方描述的具体情况和要求,为甲方 。
二、参照律师业务收费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委托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须按照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支付时间:在本合同签订 当 日内支付。
三、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起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江苏致祥(无锡)律师事务所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97号160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