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样本(精选24篇)
十三、违约责任与处罚:
13.1、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13.2、甲乙双方由于某一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3.3、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伍万元(¥50000.00元),若违约金赔偿后还不能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时,则应由违约方继续进行补偿。
13.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工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
十四、其它:
14.1、提供必备安全设备,由乙方签字负责人到工地材料室领取,用完后归还,人为损坏按市场价赔偿。
14.2、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技术交底。
14.3、若乙方施工中由于工期、质量、安全、施工配合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自行停工或聚集工人闹事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人工费,并扣除工资借支、材料费等应扣费用,工人退场三天内付清结算款。
14.4、甲方不允许乙方将工程转包或分包,若有此现象,甲方将严肃处罚,并清退乙方出场,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80%结算并扣除工资借支、材料费等应扣费用,工人退场后十天内付清结算款。 14.5、施工现场一切财产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私自拿取任何材料视为盗窃。一经发现,一盗窃材料实际价格的十倍处罚,另追加外罚¥1000.00—¥20xx.00元的罚款,其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4.6、对于甲方材料控制,以材料损耗为“0”作为控制目标。在工程竣工时库房所有剩余材料总价不能大于1万元。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补充。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十七、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在完成作业层全部分包工作后,结清经济手续后失效。
十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乙方所包价格24#、27#楼地下室18元/㎡和24#、27#+0.00以上27元/㎡,质量1.00元/㎡,安全3.00元/㎡。若因乙方原因,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不得非议。
甲方 乙方
(章) (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