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集锦(精选32篇)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集锦 篇14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新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工作地点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劳务人员(详见附件1)到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区) (项目名称)工作。派遣期间,如发生人数变化,以实际劳务派遣人员增减变化为准。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结束终止。
二、劳务派遣的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劳务派遣用工需求计划,向甲方派遣规定数量,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要求年龄18~45周岁(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担),无违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三)、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甲方有关工时、休假、管理、考核、奖惩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应要求劳务派遣人员遵守。
三、劳务费用的结算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完成了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后,甲方根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乙方管理费用(含社会保险费等),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所在工作单位、从事岗位、日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管理费按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由甲方按期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若能直接为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工资单交甲方一份,作为甲方监督的依据。乙方不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3、甲方每月从管理费中扣留1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损失,甲方可用于冲抵损失及对乙方罚款,履约保证金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清算一次,余额返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流动施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与自有职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三)、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经调查分析认定负主要责任的;
(5)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不再续订的;
(10)劳务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的。
(四)、甲方应按岗位(工种),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监督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