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聘用合同(精选32篇)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可以提交劳动部门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九条 双方一致确认,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住址,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或住址视为双方送达法律文件的有效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劳务)聘用合同 篇21
甲方: #, 岁,退休教师
住址:某 省 某 市 区 路#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岁,下岗职工
住址:某省某市 区 路#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因家庭需要,雇佣王芳为家庭保姆,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职责。甲方雇佣乙方照顾甲方患病的妻子。
第二条协议期限。从20 年3月1日起至患者生命终止。其中试用期限为1个月,至20 年4月1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保护乙方的人身安全,为乙方提供食宿。
二、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
四、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情况。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遵守甲方规定的制度。
二、按照甲方规定的条件照顾病人:
1.全天24小时照顾病人,并负责包括乙方在内的3个人的1日3餐(不负责买米、买菜)。
2.帮助病人洗澡、洗衣服。天气好时,每日进行一至二次的户外活动。如因保姆的疏忽使病人摔倒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保姆负责。
3.有权按协议规定如月、如数拿到工资。
4.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 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 元。
第六条付资方式和期限
按月给付,每月 日付资,前后不超过5天,乙方收到工资后,签字为据。
第七条工作时间
乙每周6天工作制,周天休息。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机关或法院判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20 年3月1日
(劳务)聘用合同 篇22
甲 方: X中学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 址 :
联系方式:
毕业学校:
甲方为麻城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的普通高级中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临时代课教师。聘期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在聘期间,双方遵守如下协议:
1、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学校管理。
2、对于借聘教师能够胜任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月薪制,工资隔月发放,基本工资: 本科学历670元/月,专科学历600元 /月,另外,健康保险,劳动保险,卫生津贴等所有相 关社会保险(无论本科还是专科)共计370元/月,与工资一同发放。班主任津贴每月200元左右,课时工资300元左右另计。其中班主任津贴和课时工资根据管理效果和工作总量等数据发放。
3、学校实行月假制度,寒暑假学校只给予300元/月的生活费,若参与工作另计。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
4、若工作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学校可予提前辞退。
5、受聘教师签订协议时,必须预交800—1000元履约金,在我校工作一个月以后凭收费收据退还。同时,查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英语考试等级证等,并且留存其复印件;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交出书面申请,否则扣发两个月工资。
6.此合同一式两份,受聘教师与学校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受聘教师签字:
(劳务)聘用合同 篇2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日:
民族: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最新版):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考核指标每月(每季度、每年)为。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