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精选35篇)
乙方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条文。有熟练的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服从领导,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工程进度顺利完成。
一、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图纸计算,按红砖的平方数量折算计算每块。
二、工程单价计算
三、付款方式:
在施工期间保持生活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借支,在甲方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可按进度支付 90%的进度款,其余工资待抹灰完成一个月内付清工资款。
四、承包范围:
该工程分卫生管理大楼和办公大楼两栋由砌砖班全部承包。
五、工程进度:
乙方承包的分项工程施工,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人力施工,满足施工需要和进度要求。
六、安全要求:
乙方参加施工人员,要接受项目部的安全交底和三级教育,个人防护,不得违章作业。
七、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施工。
2、砖砌体水平灰缝的饱满度不少于80%,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它临时间断处留直槎必须留设拉结钢筋,上下层砌体通缝不大于3皮砖窗间墙不得留通缝。
3、垂直度每一楼层不得大于5mm,表面平整度不得大于8mm,水平灰缝平直度不得大于10mm,水平灰缝厚度8~12mm,外墙上下窗口偏移不得大于20mm。
4、砌筑砂浆调制应符合配合比要求。
5、每天下班前对自己砌筑的墙体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立即返工纠正,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八、施工管理要求
乙方人员遵守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接受质量技术交底,撑握操作规范及施工方法。为确保质量和施工进度,根据甲方进度安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行施工。
九、材料使用
1、拌制的砂浆严禁按配合比下料,不得多下水泥。
2、在砌筑施工过程中半砌随砌随用,不得剩余。
3、砌筑的落地砂浆班回收使用,不得留有过夜砂浆。
4、每道工序完成做到工完场清,把地面的碎砖余渣清理干净运走。
5、使用搭架砌筑的脚手架随砌体完成即时拆除搬运叠好。
十、文明施工
做好各种材料堆放工作,搞好宿舍卫生,不准在楼上大小便。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篇2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梁平县政府工地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劳务承包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人工挖孔桩基础
四、劳务分包范围:
1、人工挖桩孔、护壁钢筋支模、拆模、砼搅拌运输、护壁浇灌砼、水磨钻、剔芯等全过程。
2、提供本承包范围内工种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成套设备、设施(包括空压机、抽水机、风管成套送风、空枪、模板、吊机、水磨钻、卷扬机、小型工具等)以及完成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的搭设和拆除。
3、现场材料的清理、堆放、场内清洁卫生及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工作。井口防护、挖完后的盖口、砼封底直至钢筋笼放入井内前的抽水清底等工作。
五、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工期十二天内将现有的十九个桩水磨钻完成,其它二十六个挖孔桩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处罚乙方每立方米20元(即后水磨钻按350元/立方米结账)。
六、工程质量要求:
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每桩坑必需按四方要求全部护壁,桩垂直度误差外围桩2CM,内总桩3CM。桩顶至桩底持力层由验桩各方认可为准。
七、工程单价:
工种单价:
1、本工程挖孔桩无论回填方、原始土方、软土、页岩均按综合单价每立方米95元计算。
2、钢筋:凡有钢筋护壁每米加20元钢筋工工资。
3、水磨钻:统一按370元/立方米计价。
八、付款方式:在施工期间,中途借少量的生活费,主体工程修至正负0以上第二楼之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人工挖孔桩款项。
九、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交底书执行。
十、双方责任与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与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技术,在乙方进场开挖桩前进行技术交底(交桩开挖中心线)。
(2)甲方随时对乙方进行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提出的整改应坚决执行,监理、建设单位提出等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均应不折不扣的执行。
(3)四方提供乙方本工程所需的水、电(电以现场配电箱为准,配电箱外的电线由乙方自理,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甲方对该项工程只提供主材(护壁钢筋、水泥、河沙、石子)其余辅材均由承包商(即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与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约定的工期完成指定的挖孔桩任务并根据施工图和技术交底要求,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因乙方违反设计要求、操作过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认真落实。
(2)乙方必须确保农忙和节假日期间的施工所需劳动力,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的一切后果。
(3)乙方必须保证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延误工期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
(4)乙方必须按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内保证施工任务,合理安排各工序劳动力,做到工序有效衔接。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检查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向四方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用水磨钻、提升机、空压机、电钻、搅拌机、抽水机、水管、安全设施等完成桩孔成形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7)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浪费、损坏浪费施工的现象,需照价赔偿。
(8)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遵守国家和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及安全文明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十一、安全:
1、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生产和工程中的安全
规定,坚持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和原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病、伤、残亡事故,乙方自行负责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就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关事宜,书面向乙方负责人交底。
2、乙方进入承包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事先登记注册,报甲方备案,对承包的工种,乙方应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3、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操作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在意义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自觉守纪,严格按规程办事,不违章操作。
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在检查生产和安全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监督整改,乙方违章作业按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5、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整改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并有权拒绝违指挥。
6、乙方凡有不适应高空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和50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不准进入现场施工,违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字后,乙方因自身原因的退场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其班组当月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