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合同(精选32篇)
6.3.6 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4.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4.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4.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4.4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或受甲方派遣从事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临时性工作,乙方拒不服从的;
6.4.5 乙方消极怠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任务或者在工作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和态度问题,经甲方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6.4.6 无理取闹,滋事寻衅,严重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秩
6.4.7 发生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6.5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6掌握或者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60日告知甲方,甲方可在此期间采取必要的脱密措施。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6.7.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6.7.2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6.7.3 因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6.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6.4.1、6.4.2、6.4.3解除劳动合同:
6.9.1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6.9.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9.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9.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0 乙方担任重要的生产、科研、经营开发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7 违约责任
7.1 如果甲方违反劳动合同,应当及时纠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2.1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7.2.2 因过失造成事故,使甲方或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7.2.3 乙方违反保守企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甲乙双方订立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办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8 社会保险
8.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8.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8.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8.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9 劳动争议处理
9.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争议的一方可在规定的时限内由甲方单位或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处理劳动争议。
10 附则
10.1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2 本合同自甲方用工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用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用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用工,为确立劳务用工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劳务合同。
一、用工期限自通知每台签证开始至本工程竣工机械设备使用结束止。
二、从事工种塔吊操作、指挥、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负责为乙方进行工伤意外保险,其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起重司机、指挥的通信设备由甲方承担,频道必须和项目相符。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5、甲方规范现场管理,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施工技术安全生产教育。
6、甲方尊重并积极采纳乙方提出的有利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议和要求。
7、每台塔吊运转时必须有乙方派出的指挥人员。
四、劳动报酬
1、甲方确定乙方的工资元
2、乙方同意按照实际工作日方式与甲方结算劳动报酬。
3、乙方与甲方每月进行一次工帐核对并经过双方签字后交甲方帐务
4、甲方每月按时给乙方员发放工生活费1500元/人,带班按20xx元/人发放,期间不再产生其它借支。
5、乙方同意余款在春节放假前或塔吊报停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劳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六大纪律,服从现场安全管理,执行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做出警告处罚直至停工、清退的决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规范管理。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乙方的工作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4、甲方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乙方必须积极参加,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会议签到或交底签字。拒绝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为不服从管理。原则上当即结算清退。
5、乙方在操作过程中有权拒绝施工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对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有权拒绝施工,但必须提前提出相关安全措施。乙方应全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乙方必须保护好现场的各类安全措施,发现有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甲方尽快组织落实。
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时间,时间定为每天早上6:00至晚上22:00。22:00以后加班补助40元/小时,00:00以后算通宵按300元/次补助。
六、劳动合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
①在使用期内被认定为不能胜任本工种的,
②操作技术实际达不到用工工资要求且无协商工资下浮幅度余地的,
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
④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⑤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
①乙方患病或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工种的,
②所在工程,本工种完工的,
③由于甲方特殊情况停工、停业的,
④乙方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关系,提前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认可。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除第六条各款项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中途与乙方解除用工关系,甲方如果提出解除乙方的合同一次性付清乙方实际发生的合同工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提出解除与甲方的用工关系,乙方如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在工帐结算时扣除实际工资5%的违约金,乙方的工资在春节前一次性付清。
八、其他
1、因乙方违章违规违反劳动纪律被甲方或甲方管理单位处罚的,其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相应月份的工资款中扣除。
2、因乙方违章作业,酒后作业,野蛮作业造成自伤,他伤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入工地或工作场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向甲方进行登记。
4、乙方工作所需的雨衣、雨鞋由甲方提供。
5、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机械设备和公益设施遗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6、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