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转租协议(通用34篇)
七、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乡农村合同管理站鉴证后,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
农村承包土地转租协议 篇26
甲方:(发包村组)伊金霍洛旗霍洛镇喇嘛敖包村八社
乙方:(承包方)鄂尔多斯市禾晟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承包法)办法》依据甲方依法制定的承包方案,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了保护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利,特订立此合同。
二、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全体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霍洛镇喇嘛敖包村八社两块总计面积1360亩(具体面积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第一块地方位东起西至 南至。第二块地方位位东起南至。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年限为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在承包其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土地及土地上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取得产权物归乙方所有。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合同自动终止
五、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用于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地进行改造和长期建筑物应征的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国家土地征用
补偿法标准补偿所用土地。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在第二块130亩的土地乙方在承包期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费共计壹拾伍万人民币,其余土地乙方在再给甲方付承包费壹拾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乙方给甲方按安电补偿费贰拾伍万元人民币,总计伍拾万人民币。上述费用均一次性付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请求。
七、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力,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八、甲方权力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执行集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承包地流转
乙方以土地入股合作,应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入股同合作者按合作公司章程报甲方备案。若合作公司章程内没有乙方股份,视为非法转让或转包土地,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或者对土地造成损失和擅自再流转,甲方制止无效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和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处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其他约定
1、国家和集体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如遇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征得对方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相关补偿双方协商解除。承包期满后土地及地面附着物乙方无条件移交给甲方。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政府相关机构调解解决,如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三份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各一份。
甲方全体村名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
农村承包土地转租协议 篇27
合同编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农业 社 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奖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 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写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写作业用途,属基本农田的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人民币。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放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