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简单(通用34篇)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合同范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简单 篇24
物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受益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公司需要,本着公开招聘、招聘、自愿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劳动合同制招聘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为明确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该条约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年,从年到年,其中试用期为月,从年到年。
2·合同有效期届满,合同自行终止。如果合同需要续签,双方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时间
1·甲方执行国家以下工作制度:
a、标准工作制,即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B·工作时间不规律。
C·工时综合计算。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安排乙方承担保安工作。乙方确认工作职责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应接受工作职责和道德、专业技术技能指导等方面的培训。,乙方接受公司的教育和培训考核。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所、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和环境条件下工作。
5·根据乙方的能力和表现,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权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最终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现行的工资制度标准和岗位差异决定了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其他福利金应根据公司规定和运营条件确定。
2·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调整乙方岗位时,应按按劳分配的原则调整乙方的工资额。
3·甲方应严格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及其他有关薪酬的规定。
4·甲方应于每月日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及各项福利。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可顺延数日,乙方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间享受甲方提供的福利和劳动保护。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相关待遇按有关劳动法规执行。
2·如乙方因出生、年老、疾病、受伤、残疾、死亡等原因。,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规章制度
1·甲方应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严格遵守商业秘密。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根据奖惩规定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双方同意终止。
(2)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声誉,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宜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工作调整仍不能适应全部工作的。
(三)订立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能通过协议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正在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确实需要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6·双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交接手续。除甲方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乙方和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外。
第八条保密条款
1·乙方不得制作、发送、接收、传送、使用、复制、提取、保存和销毁对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请勿使用、保存或销毁属于公司机密的设备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