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墙施工合同(通用32篇)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1开工前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在施工操作过程中一切安全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负。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对甲方的门窗、外墙嵌条、腰线、避雷接地线、屋面等等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妥善保护并清理干净,若发现损坏应照价赔偿。
3工程竣工时,将工程所有的试验资料、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统一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纳入总的竣工资料中。
第四条 关于工期约定
4.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一天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不足5天的不予顺延),超出5天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要书面通知甲参加,若甲方不提出异议又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7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不提出异议又未能按时组织验收应承认竣工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款及价款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面积按实计算,
6.2本合同生效后:
①第一次付工程总额的 30% ,时间灰底完成,按实际平方数支付。 ②第二次付工程总额的 30% ,时间为抛光腻子、氟碳底漆完成。 ③第三次付工程总额的 25%,时间为面漆完成、描线漆完成。④第四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付总工程款的 12% ,留保修保修金 3% ;竣工日期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5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4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涂层出现褪色、涂膜渗水、脱落粉化、起皮等问题,本公司将免费维修。保修期一年后,退还保修金。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时应佩带安全带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措施,吊绳作业应佩带并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
7.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若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应据实足额赔偿甲方,并且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每次罚款壹万元给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工程完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8.2乙方应将保护在建工程内的成品保护。如:室外雨水管道、门窗、地砖等不得有污染。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修改原建筑结构和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擅自动用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此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和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3本合同正本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外墙施工合同 篇22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东方家园
、工程名称: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东方家园
3、工程内容:外墙涂料装饰
4、承包范围: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甲方通知____日内进场,60天内完工。
6、承包方式:双包
7、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每平方米单价28元,约计壹拾万平方米,约计总价贰佰捌拾万元。工人与材料进场后应付工程款30%,刷好外墙涂料再付总价的60%,竣工后经甲方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全部结清工程款。
8、工程质量:要求刷面不脱皮,不变色,光泽均匀,分色线平直,颜色一致。
二、乙方的责任
、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严格按照设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3、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承担因自身施工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与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的责任
、严格按施工进度及时给付乙方工程款。
2、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并承担水电费用,负责协商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保证在收到乙方竣工通知后____日进行验收。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2条全面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给付工程款,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如未按约定组织验收,超过二十天则视为乙方施工质量已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五、其他合同价格28元2,包工包料,约计工程款为280万元估价,竣工按实有面积结算。实有面积为实际涂刷面积,即竣工后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六、门面58元平方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外墙施工合同 篇23
甲方:池州市立广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李军、熊建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愿共同守信,严格履行,并接受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一、甲方将殷汇农贸市场综合楼工程的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发包给乙方施工。
1、工程材料采用:外墙外保温采用无机材料玻化微珠,厚度住宅为35、非住宅为45、屋面厚度为50、及外墙防水涂料。
2、综合单价:外墙保温综合价 54.00元/㎡ 、屋里保温 55.00元/㎡、外墙防水涂料 20 .00元/㎡(均含税金和配套费)
3、施工面积:外墙面积暂定5000m2、屋面面积暂定1600m2 、外墙涂料50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