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瓜种植收购合同(精选30篇)
㈠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㈡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㈢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㈠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 %的违约金。
㈡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_________ %的违约金。
㈢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㈡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一份, 一份, 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宁夏西瓜种植收购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的基础上。
为提高农民们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效果,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就枇杷定期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甲方负责提供无偿的技术指导培训及咨询。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任何农药,必须进行病虫害防治的,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枇杷的质量要求:无农残、无腐烂、无杂质、无青果。
第四条枇杷的等级标准: 项目 一等 二等 等外 果形 整齐端正丰满、具该品种特征,大小均匀一致 尚正常、无影响外观的畸形果 次于二等果者 果面色泽 着色良好,鲜艳,无锈斑或锈斑面积不超过5% 着色较好,锈斑面积不超过10% 毛茸 基本完整 部分保留 生理障碍 不得有萎蔫、日烧、裂果及其他生理障碍 允许褐色及绿色部分不超过10mm,裂果允许风干一处,其长度不超过5mm,不得有其他严重生理障碍 不得侵入果肉 损伤 无刺伤、划伤、压伤、擦伤等机械损伤 无刺伤、划伤、压伤,无严重擦伤等机械损伤 果内颜色 具有该品种最佳肉色 基本具有该品种肉色 果梗长度 应保留15±2mm 允许10~25mm 单果重量 30~35g 25~30g
第五条交(提)货及验货方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到约定地点交货,并由甲方按约定标准当场验收;约定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货物(枇杷)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到交货地点,费用自负。
第六条双方凭收购凭证结算,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延迟交货或者支付收购款的,应每日按延迟部分价款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枇杷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利要求补足、换货或者退货.
3、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误差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枇杷的,应按照定购枇杷价值(数量×保护价)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定地点:
宁夏西瓜种植收购合同 篇25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菊花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土地出租:甲方将_________基地的大棚出租给乙方种植菊花。租金:单季______元/亩、年,在当季乙方的菊花款中扣回,双季______元/亩、年,在当季乙方的菊花款中各扣50%。
第二条 种苗提供:由甲方提供种苗,种苗费用由乙方承担,价格为摘花芯______元/株、独本花_____元/株,在当季乙方的菊花款中扣回,种苗品种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具有支配权。
第三条 种植设施:乙方承担种植过程中的生产费用(农药、肥料、木桩、劳力等),花网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价格为旧网_____元/公斤、新网按购买价计算;薄膜每年一张由甲方提供,乙方自盖,乙方使用后将旧网妥善整理并归还甲方;补光设备由甲方提供,乙方自行安装,当季使用完毕后归还甲方;冬季防寒的二道膜由甲方提供,乙方自行安装。
第四条 技术指导:种植计划由甲方制定和安排,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种植,农药、肥料的使用(操作方法及用量)须经甲方技术人员认可,种植期内的技术操作按《规范》执行,种植设施在甲方指导下安装和使用。
第五条 收购价格:
基 地
棠 村
上 虞
东 阳
蔡 峰
中菊
(元/支)
小菊
(元/支)
第六条 收购方式: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收购,若出花量大于收购量,产花量以中菊20000支/亩、小菊25000支/亩核算,在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回收当季60%即中菊12000支/亩、小菊15000支/亩;甲方在当季扣除现有成品率、内销值等因素后按60%成品率给予乙方补偿(补贴款=60%出口花款—收购出口花款—内销花款);内销花由甲方代理销售并收取15%的代理费用。
第七条 交货地点:甲方的花卉事业部品管部加工车间(新昌县梅渚园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包装标准:乙方在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产品的采收、加工、整理与包装,严把数量关,并确保产品质量。
第九条 检验方法:质量验收标准按花苞开放度、花苞形状、花苞总数、花茎长度、总长度、花叶清洁度及病虫害等七个主要因素进行检测和验收。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购乙方产品后,菊花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当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甲方规范要求种植,不执行技术指导的,甲方有权雇佣工人按规范帮助乙方完成种植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所有乙方的投入;因乙方原因致使菊花成品合格率达不到60%出口质量标准,或乙方擅自将菊花销售给其他企业造成甲方完不成出口计划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