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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母婴用品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2024-07-10 22:54:01合同范本打印
品牌母婴用品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收货地址:收货人:一、协议总则: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乙方须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安装时间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延迟安装的(双方另有约定或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10%为限。

  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施工现场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安装的产品与双方确认的方案不相符时,经认定为乙方责任,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无条件予以整改并安装到现场,同时赔偿甲方人民币贰佰元整。

  安装后乙方负责清洁安装现场。

  质量保障:乙方承担所提供配套产品的保修及维护工作在产品安装完成验收时交付予甲方。

  售后服务:

  正常条件下,乙方对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实行保修;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或传真后,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

  保修期自安装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修服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支付全部货款后需增加的订货,应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新增的《订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增加项目的货款全额付清后,乙方安排采购、生产。如增补物品到货时间延迟而影响此前甲方订货的安装时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须经乙方认可方视为有效,同时安装日期另行约定,因更改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费用后乙方安排生产。

  因甲方自备设备及配件引起的安装及售后服务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配件尺寸有误所引起的问题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方案经双方确认后,产品安装现场的空间结构尺寸不得因装修而任意发生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确认方案及安装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测量、复核、设计及安装的相应条件,如因不具备相应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安装,乙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非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安装日期拖延满30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补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拖延满60日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产品保修期自合同签订后的 日开始起计算;拖延满一年未安装时,乙方有权处理合同约定的产品,已收取的货款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益。

  除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乙方无须退还甲方货款;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退还甲方全部货款。

  九、补充条款:

  十、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双方确认以下的地址为双方邮件送达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一方按照以下地址向对方发出的文件在寄出三天后视为送达。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工程地址: 展厅地址: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销售顾问: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服务电话:

  证 件 号: 售后电话:

品牌母婴用品合作协议书 篇3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订车协议:

  一、车辆简况:

  车型及配置颜色数量(辆)整车售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二、其他费用情况:

  项目金额(元)内 容

  精品售价

  上牌手续费 注:此项费用只包含车管所相关费用以及上牌人工费。

  其他费用 确定购买的其他业务:

  注:购置税、车船税、保险金额均以最终发票金额为准进行结算。

  三、合同车辆:

  □ 现车,车架号:

  □ 无现车。

  四、相关事项:

  1、乙方已交来购车定金(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余额在乙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 时前交清所有车款,逾期未付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所付定金视为违约金,不再予以退还。

  3、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乙方付清车款时,必须向乙方交付车辆。

  4、乙方所定车辆到店后,甲方为乙方留车三天,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到店提车。

  5、如乙方不能在留车三天内到店提车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此车另行销售,乙方所付定金则视为违约金,甲方不再予以退还。

  6、由于车辆的生产和配送是甲方不可控制的能力范畴,如果到达乙方付清车款的期限时间时,甲方仍无法交付车辆给乙方,则甲方必须将乙方所交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但甲方不承担不能按时交付车辆的一切责任。

  7、该合同已经由销售顾问向乙方进行了详细介绍,乙方也同时清楚明白本合同所有条款,自愿接受并签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章):

  销售顾问: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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