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施工合同(精选5篇)
3.6 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孔底表面无松渣、泥、沉淀土。如地质复杂,应钎探了解孔底以下地质情况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与监理、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3.7 在施工中还要安排专职技术人员监督开挖土层的地质状况,并备有人员应急上爬梯,遇见异常情况可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3.8 混凝土的浇筑:混凝土的浇筑应在成孔后及时进行。孔内无积水方可不采用水下灌注砼施工,不采用水下灌注砼施工时,要用漏斗串筒灌注砼,分层浇筑,层厚30 ㎝,机械振捣。关于钢筋笼的加工、制作和安装,以及混凝土的浇筑、桩头处理,等同于其它常规灌注桩的施工,
4、成桩质量检验:在施工中要求做到每根成桩应该具有钢筋加工检验记录,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记录,混凝土试块资料及桩身完整性检测资料。
5、现场施工,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甲方的安全监管,承担因自身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罚款及后果。
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提高管理意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材料堆放合理有序,各操作点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加强生活后勤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违章事故责任自负。
7、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施工方案,施工顺序应满足甲方总施工顺序安排;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杜绝浪费,如有浪费现象,甲方有权按浪费量及市场单价的3~10倍进行处罚。
8、班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人员调动要向项目经理备案,工作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无关人员出入现场和宿舍。
9、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合同条款切实有效地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工资,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诉讼等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方给予的一定额度的罚款等处罚。
10、乙方必须在人员到工地后1周内提供工人花名册及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项目部备案。如人员有异动,必须在当天到项目部办理异动手续,现场人员与项目部备案人员不符,项目部可拒付工资,另罚款100元/人〃次。
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配齐所需的施工人员,无条件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决定的进度计划工作安排,如未完成,每推迟一天罚乙方500元,依次类推。
1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不得延误。如乙方技术力量差、人员不足,施工质量及进度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乙方的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并清退出工地。
13、日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到落手清,剩下的材料归堆或归还,建筑垃圾倾倒规范有序。如发现未清理及乱倒现象,除立即整改外,每次罚款200元。
14、施工中如因乙方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除保险赔偿以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该事故对外已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可向乙方追偿,直接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通过法律程序追偿。
15、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光脚、穿拖鞋或硬底鞋上班,严禁在龙门架、施工电梯或塔吊下逗留,严禁酗酒,更不得酒后作业,严禁打闹和嬉戏,以上如有违反者,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处罚。如由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的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讲究文明卫生,不得在厕所以外的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17、乙方自带机械、工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安全,必须有合格证,进场时必须在项目部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律不允出门,擅自携带出门按偷盗处理。
18、工地严禁使用碘钨灯及大功率电灯取暖、烤物,严禁使用自制的热水器或电炉烧水,违者每次罚款20xx元;班组要到统一安排的食堂就餐,不得在工地自开炉灶,更不得用工地上的材料生火做饭、取暖、烤物,违者按每次20xx元处以罚款。屡教不改者,除按本合同处罚金外,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出场。
19、非工作时间、非实际工作现场、非工地上班以及无甲方勘证的安全事故,甲方不予负责。属于承包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20、乙方不得在工地斗殴吵架、聚众闹事,如有发生,不论责任,相关班组每次罚款50000元;不得盗窃公、私财物,违者罚款5000~50000元,严重者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1、乙方不得雇佣或带18岁以下未成年人(童工)及超过55周岁的工作人员进场,如有违反,不论是否为自身责任、第三方责任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22、乙方所有人员应到公安机关办好暂住证等必备证件(费用自理),有关部门检查年龄不合规定或无证的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雇佣有传染病和高血压、心脏病、残疾等人员进场,违反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3、未经工地负责人许可,任何班组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扣罚所在班组500元/次,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工期约定
1、总工期:满足以甲方下达的工程进度;
2、乙方于 年 月 日正式进场;
3、工期顺延条件:a:建设方材料不到位实际影响超过8小时;b:现场停水或停电超过8小
4、工长签字确认后作为工期顺延依据。
5、除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外,未按期完成桩基施工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六、违约责任
1、停工待料或确因工程有重大设计变更,甲、乙双方就合同主要内容及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乙方不得再行分包,如发现有此类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工程款的结算按合同单价的70%结算,30%的余款作为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金补偿给甲方。
5、乙方工人因工资发放或其它问题无理向有关部门投诉、告状,每发生一次对乙方罚款5000—50000元直至取消承包资格(甲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除外)。
6、因乙方问题,受到监理、业主、公司等上级部门批评的,甲方视情况对乙方罚200—20xx元罚款,并取消本合同所列乙方获取奖励资格或核减奖励金额。
7、甲方如不能按约支付工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论处。
8、过程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甲方超过2次以上约谈而乙方又无改进措施,无法满足甲方制定目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肢解乙方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将直接按乙方严重违约处理,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全部出场并拒付所发生的一切工资款,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约定
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书,以及有关施工的各种文件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条款履行完毕,乙方施工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工资款全部结算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