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范文合集(通用35篇)
第三人获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在甲方处工作或参与项目期间,不得从事与其竞争的其他同类产品的合作;
7、非工作之必须,不得复制、摘录、拷贝或擅自向外携带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磁盘、光盘、移动硬盘或盘等;
8、因工作需要保管、接触的有关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在职期间或参与项目,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晓,以致商业秘密没有完全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
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1
1、本保密协议不免除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其他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 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工作或参与项目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乙方享有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民事权利或精神权利。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1、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2、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保密期限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参与该项目或接触、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之日(二者以在先者为准)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依法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该项目完成终止或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2、在甲方处工作或参与项目期间,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甲方关联单位及甲方客户经济、利益、声誉等各种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便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项目,并根据规章制度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3、在甲方处工作或参与该项目期间,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甲方关联单位及甲方客户经济、利益、声誉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并无条件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4、项目完成终止后或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仍有权依法追究乙方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软件开发合同范文合集 篇29
甲方:顺德电器公司(软件使用企业)
住所:顺德市XX镇X路X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广州市X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公司)
住所:广州市路号B座301-305室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生产现场实施“监控系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双方责任的约定
为改善甲方生产管理手段,甲乙双方合作实施监控系统——,并分别承担下列相应条款规定的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指定配合乙方工作的人员,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软件系统所需的生产工艺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参与系统的连接工作。
(2)甲方须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尽量详尽的格式文件,以便于进行系统与数据交换工作。
(3)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将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负责上述软件系统在本单位使用过程中的版权保密工作。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监控系统”软件一套,其中包括服务器版调度排产子系统X个;工艺准备子系统X个;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X个。远程数据采集器在本系统定为计算机,并负责在乙方指定工作现场的安装与实施。
(2)乙方按甲方提出的完成系统的安装与实施。
(3)以乙方为主,与甲方共同完成指定信息与之间的传输。
①实现从甲方提供的数据文件中提取材料清单、产品名称明细、零件明细表、定单位号(合同号)等对系统的输入信息。
②实现由系统输出给甲方成本核算系统的零件制造成本信息的表格文件或数据库(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
(4)乙方负责对甲方2至3名使用人的培训。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生产工艺等信息及资料保密,不得转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 进度与工作程序的约定
整个项目分为两大部分进行。
(1)基本系统的安装及调试(费用分配为人民币X万元)。
①甲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附表所列出的有关资料。
②乙方与甲方指定人员共同完成软件基本使用系统的建立(各种工艺数据的建立)。时间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③基本系统运行测试。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2)系统与上层模块的数据连接(费用分配为人民币X万元)。
①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的车间上层管理系统向系统传输的文件数据格式田OM、物料描述)。
②乙方负责完成系统向有关模块传输零件制造成本(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的程序模块。时间为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月31日。
③集成系统测试。时间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27日。
第三条 验收标准的约定
①基本系统的验收,按指定的产品(X-X个)可通过系统正常运作为测试验收标准,其中包括工艺路线生成、作业计划生成及产生相应的工作文件。
②远程控制端的验收,按系统能够正常发送与接受信号为测试验收标准。
③与相应数据文件的信息传输,按信息传输正常、数据准确无误的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