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合集(精选34篇)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保密义务: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接收方"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
不能将"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接收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接收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接收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外情况: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专有信息的交回:
当"透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没有"透露方"的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救济方法: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软件开发合同合集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定单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开发周期______天。
第四条 该软件所实现的功能以“______软件开发策划”为准。
第五条 该软件交付给甲方使用,只包括该软件的应用程序,不包括该软件的源代码、可行性报告等。
第六条 付款条件
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项分三次付清。 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应先付予乙方预定。预定数额为总价的______%。 在乙方为甲方开发出软件后,并且把已做好的软件(试用版)交甲方试用,同时甲方付予乙方总价的______%。 在试用期结束后______天以内(试用期为______天,开发周期不包含试用期),甲方必须把剩余款项付予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停止该项目的服务,并且乙方将不退还已付额。 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软件的注册码。(该软件即可正常使用)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作为乙方的客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资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为甲方开发软件。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与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资料,如甲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有变动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单位须加盖公章)。 甲方仅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该软件进行翻录、拷贝、租借、销售或转让。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的服务,在签订此合同后按开发周期所规定的时间内将该软件的试用版交予甲方试用。 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给予审核,凡所涉及到:情、反动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资料,乙方立即终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甲方承担。 乙方将完全拥有该软件的产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出软件开发服务时,双方应遵守该服务项目协议,该协议均以附件(______软件开发策划)和此合同共同生效。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务,乙方将不给予甲方任何偿还。 若甲方违反此合同的条款规定,乙方将停止对甲方的服务,乙方将不退还甲方已付额,并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 若乙方未能在开发周期内完成该软件,乙方将偿还甲方付予乙方该项目的定。 由于不可抗拒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在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就上交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此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