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聘用合同(精选31篇)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教师岗位担任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自责
1、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其所在岗位职责。
2、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乙方必须进行必要的学习与深造,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或其他业务水平。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设施,保障乙方正常工作安全和健康。
2、根据工作的需要,按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补贴。
3、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
四、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
1、劳动报酬按所在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2、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兼职职工不亨有此条款)
3、职工的工资补贴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按劳动部文件规定执行。(兼职职工不亨有此条款)
五、休息休假
1、乙方依法亨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寒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有薪假期工资标准按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
2、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应以自愿为原则并给予乙方同等的时间补休或按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支付加班工资。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赏罚。
2、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分配,按工作指标做好工作完成任务。保证教学正常进行,不得做有损甲方声誉利益的事。
3、甲方应根据乙方在工作中的贡献、效益、业绩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奖惩。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双方应签订《变更聘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3、甲方的经营性质,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见习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师德败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辱骂学生,妨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情节恶劣的;
4、经考核不称职,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5、不服从甲方管理与工作分配。不能按甲方要求做好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经协商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如要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出面方式通知乙方。(五)、乙方有下例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四项第七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无理由不按时支付乙工资的;
2、甲方无理由扣发乙方工资或不落实法定假期的;
3、乙方得不到应有的人身尊严;人生自由;人身安全的;
4、甲方不按约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
(七)、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或经营不善而停止办学的,双方所签合同终止。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和政策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单位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任课教师聘用合同 篇14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三)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条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三)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五)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二)获取劳动报酬;
(三)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加入合作律师;
(五)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三)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四)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一)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二)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三)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四)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二)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三)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四)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五)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一)双方协商之;
(二)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八条 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律师职务。
第九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主任(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月
任课教师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聘用临时代课教师,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增强各自工作的针对性和责任心,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定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