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代理合同(精选24篇)
(4)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过程中,不断出现其客户质量投诉或乙方施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5) 除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以外,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对属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2) 因甲方上游企业原材料或服务价格调整致使甲方必须相应调整其产品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的。甲方须提前 30天预告乙方,以备乙方相应地调整其相关的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正式的调整信息以传真、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 甲方尽力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销售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 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6)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为宣传甲方产品所进行的商业推广活动,并为此类活动提供所需的必要产品资料和样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乙方在获得甲方的“碳晶板”代理权后,同时获得甲方其它碳晶类产品的优先销售权。甲方其它碳晶类产品的销售管理不在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范畴内,由甲乙双方另立销售合约规定。
(2)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出现,应及时摄像存档并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待甲方派人检验确认后,予以换货,期间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损坏而不能销售的“碳晶板”,经甲方确认可予以修复的,乙方可将损坏的产品退至甲方修复。期间产生的修复费用和运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向代理区域内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积极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5) 乙方按照甲方的规范要求完成二次验收并经客户签字验收后,甲方认定乙方责任完成;如发生质量纠纷,乙方需甲方派员与客户沟通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费用根据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 乙方不得经营或代理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电地暖产品或部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乙方代理区域,甲方设立服务中心的,则乙方所需产品服务可由甲方提供支持。
(4) 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在甲方未设区域代理商地区(以二级城市为最小区域单位),乙方有成熟销售渠道的,经甲方允许后,可以发展乙方下属经销商形式开展业务活动。
(5) 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可参照甲方的销售价格体系制定销售策略。乙方所制定的销售策略须报备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牵涉工程项目的,需上报甲方并由甲方分配协调管理。
五、付款/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首批碳晶板订货量为人民币 万元,以后每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用于满足其服务区域的直接用户需求;乙方没有设计、安装能力的,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另计。
2、甲方执行“款到发货”的财务政策。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 天内,组织安排并代办货运至乙方指定区域,运费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一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被损害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损害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条款之一的,被违约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违约行为造成被违约方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被违约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3、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双方正常的商务往来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4、本合同不能预见双方在市场运作和商务活动中将要面临的所有状况,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与本合同规定条款相悖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
6、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附件形式约定。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区域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指定地区进行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总则
1.1 授权期限及区域 (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乙方 __________ 公司作为_年度甲方产品在_______的经销商,授权期限为_年_1_月_1_日至_年_1_月_1_日止。
1.2 进货量及价格乙方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 __________ 台,代理商价格为 __________ 元。
1.3经销商注册乙方应向甲止提供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及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对于有能力推广自己品牌的企业提供oem业务,具体事宜另行洽谈)
2 代理权益
2.1 单次进货数量不低于____ 台。
2.2 现款提货。
2.3 甲方对乙方已订购产品提供三个月内一对一互换,一年内保修。
3 价格保护
若因市场需要甲方对产品作价格调整时,甲方提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方案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在调价前一个月内按正常供货价格购进的、尚未售出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特价产品和促销赠品均不享受价格保护。
4 商务政策及支持
4.1订货规定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产品订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盖章,连同汇款凭证一起传真给甲方,甲方在一人工作日内,将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向乙方通报订单是否有效并实施发货。乙方在收到订货后,应认真填写收货回执单,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传真给甲方。
4.2 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应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号,并于当天将付款凭证(汇票、电汇)复印件传真至甲方商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