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保密合同(精选32篇)
5、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半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一年半内,因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限制竞业禁止义务而造成乙方一定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商定,甲方给予乙方竞业限制补偿费,其标准为:按照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时的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的60%向乙方分月支付18个月。乙方认同该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并接受该补偿方案。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届满。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
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发生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经协商解决不成时,甲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法院对乙方财产进行冻结和查封,追究乙方的民事侵权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技术保密合同 篇11
软件开发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履行甲方软件开发职责过程中,甲方将向乙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内部数据),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已经或者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将要形成软件代码或软件产品,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范围
1、保密信息包括由甲方通过文字、电子或数字方式或媒介向乙方提供的、在提供时没有明确申明“可公开”的、以及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的方案、数据、报表、图幅、报告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以及甲方软件研发中形成的软件成果、研究思路。口头传达并在传达时未申明“可公开”的信息应当视为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乙方已经独立开发的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甲方的任何权利的信息,并且该等信息是在乙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
(3)乙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之前已经占有的信息,并且就乙方所知乙方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4)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并非由于乙方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5)乙方在未违反其对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媒体和公众)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3、在任何时候,乙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甲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施或使用甲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4、如果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务部负责人。
5、乙方应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等公司财产以及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
6、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乙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或获得、制作的甲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8、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管的所有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9、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规定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保密期限
1、本协议自乙方入职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为准)。
2、乙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数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1)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或无法计算的,损失数额为乙方(或其协助的第三人)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或其协助的第三人)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
或者以不低于甲方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了其他侵犯甲方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等合法权益或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撤销包括期股期权在内的授予乙方的一切奖励。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直接支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