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合同(精选27篇)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企业聘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注册规划师作为公司顾问规划师,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聘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3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自注册成功之日算起)。
二、资料提供: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文件: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原件申报后退回)。
3、职称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原件申报后退回)。
5、 1寸和2寸彩色照片各4张。
6、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提交资料经住建厅核对完身份证和大学毕业证后,原件交回乙方自己保管,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妥善保管,影印件提供给乙方。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注册材料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注册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延误注册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退回已接收的相关资料,并要求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三、聘用工资:
1、甲方向乙方支付聘用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自收到资料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注册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等转注册所需材料交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报;获准同意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税后¥ 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元整),并在报送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退还给乙方。
3、待乙方信息公示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全部聘用费人民币税后¥(大写:__________元整)。付款在乙方确认之后,乙方须为甲方出具收款证明(乙方签字的收条)。
注册证书下发后,原件应由甲方保管。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注册证书原件资料真实有效,若乙方提供的证书原件是虚假伪造,以致不能通过住建厅审查,甲方将全部证书等乙方资料退还给乙方,乙方退回已收证书定金。因甲方原因不能使企业资质上报、升级、资质年检或资质核查成功的,甲方应照常履约支付聘用费。如甲方提出提前解约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款解决。
四、甲方义务及权利
1、协议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居民身份证、高级职称证等证件。甲方承诺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居民身份证、高级职称证等叁项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上报、升级、资质年检及资质核查使用。若甲方违约提供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企业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索取赔偿。
2、协议期间,由甲方保管乙方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原件。乙方不得再次将证书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单位使用,如有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并造成第三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保留因乙方提供给第三方单位使用所造成损失的追索权力。备案成功后,若甲方因上报、升级、资质年检、资质核查需用乙方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高级职称证原件时甲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作出通知,乙方应在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邮寄给甲方,甲方应在用完后2个工作日归还这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