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精选33篇)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担当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标准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8)甲方在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5—8)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本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2)乙方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3)乙方丧失劳作能力的;(4)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5)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解除合同:
(1)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a、乙方在试用期内;b、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强迫劳动的;c、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d、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五、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20日内办理。
第八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及约定
一、任何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等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以合同签订时的日工资的标准,赔付乙方100天损失。
五、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将不履行给乙方的各类保险和福利,扣发当月工资,以双方合同签订时认可的日工资的标准的3倍,赔付甲方一个月的损失。故意谋划在工程关键期终止合同,甲方核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唐山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企业用工管理劳动合同 篇16
劳务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下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3篇最新的企业用工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最新企业用工合同范本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规定执行。
2.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