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冷库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通用34篇)
2.施工现场无法按计划停电。
3.施工现场受到外部干扰,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九、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首先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自检,并在一周内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各工程明细表等竣工资料。
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以作为工程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
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经甲方验收不符合标准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安排整改。
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乙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上签字盖章。
工程竣工报告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作为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
十、双方职责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施工电源和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施工条件。
2.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3.选派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审核后五天内,甲方须向乙方结清工程款。
乙方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计划等各项准备工作。
2.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材料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3.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本合同的约定项及本工程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派出的代表的监督。
4.在施工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需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乙方不得施工。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法人代表:
肉制品冷库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2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在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期限:
本工程施工工期25天(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本工程进场日期为20xx年3月25日。竣工验收日期:20xx年4月20日。
四、工程内容及质量要求
乙方按甲方所需要的厨房设备数量、规格、要求而维修安装调试(具体详见设备清单为准)。
五、维修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不含税务发票)合计人民币大写百拾万仟佰元整。¥:元。(详见产品清单数量为准)设备维修如有增减,再另外结算。
六、付款方式
1、实行分期付款方式,即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为本合同定金。
2、乙方维修进度到,就清洗油烟罩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为工程进度款。
3、设备维修及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开业经营1个月内付清本工程维修全部余款给乙方人民币:(¥:)
4、如果甲方未能向乙方支付本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七、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完成工期不符合规定,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造价,偿付逾期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甲方每天按合同总造价,偿付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八、其他
1、工程进场施工前,甲方应现场清理完毕,完成供排水及土建烟道等设备,免费提供水、电、能源(油、石油气等)装置,并接到施工现场范围内供乙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相应延期
(1)甲方在合同规定进场前一天,不交给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能源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时。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影响6小时以上时。
(3)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3、设备安装过程必要破坏的土建,修复应由甲方负责。
(1)工程设备预算表(或设备清单数量),经双方协商签字后所补充的文件等均为本合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依法鉴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肉制品冷库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29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东营区
签订日期: 20xx年 10 月日
发包单位(甲方):东营市华纳科工贸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胜利油罐网架公司
依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 水罐制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
水罐制作
二、 工程内容:
1、乙方制作立式水罐4个。(具体尺寸、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油罐制作图)
2、安装 储水罐及所有相关管道及安装,管道与加油机对接安装全部工程。
3、油罐及有关的防雷、防静电工程。
4、上述一切容器、配件、防腐防锈工程。
三、 材料配件及工程质量要求
1、 所有材料配件,施工质量要求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材料质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均需有质保书、合格证。所有材料统一采用国标材料(足尺材料)。
2、全部配件材料详见附件表,有关全部配件材料应标明厂牌、规格型号。
四、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运输的总包价方式承建。
五、 工程总承包价款(不含税):
人民币 万元整(¥ 117240 元)。
六、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30%,计¥ 元。
2、乙方完成工程中的水罐制作安装,甲方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甲方认可的全额税务发票,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65%,计(¥ 元)。
3、余下合同总价5%计(¥ 元)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骏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一年。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免费保修,质保期满甲方返还给乙方质保金。
4. 乙方委托如下账户为代收本合同的工程价款:
开户银行:
收款名称:
帐号:
七、 检验及竣工验收
1、 乙方完成工程制作水罐气压试漏,水罐检验汽压0.1Mpa,恒压6小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2、 该项工程由甲方组织按国家现行质量规范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认可验收合格。
八、 施工工期:
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水罐制作完成(包括试压、防腐)并运送到施工现场吊装到位。进行初步验收。安装地点 。
九、 双方的责任
1、乙方施工用电和生活用水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但接驳水、电的工作和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及提供。乙方食宿自理,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进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或下雨天气影响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由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工期按实际相应往后顺延。
3、现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保卫工作,防止失窃事件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治安范防工作和与土建施工队的协调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工程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竣工图资料、资质证书,配合甲方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建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十、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对方(即未违约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工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由此而造成该工程建设造价的增加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