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范文汇编(精选35篇)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此次买卖活动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涉及的产品内容、数量及金额:
二、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或双方约定详细交货地点为: 甲方办公驻地 。)
3、交货方式:由乙方将以上产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收货确认后,在乙方开具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大写: 元整)。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原装正品,产品质量要求按原生产厂质量标准,产品技术标准以附随货物提供的用户手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五、运输方式、费用的承担及所有权、风险转移:
1、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或托运)至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货物到达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签收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乙方转移到甲方承担。
3、甲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六、收货确认、安装以及提出异议期限
1、收货确认:甲方的签收人应在收到货物的同时,对到货产品进行清点、检查、核对:若货物与合同所示无误,包装完好,甲方的签收人应在《收货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并交付给乙方作为交货完成的有效证明;若货物与合同所示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妥善保管所有货物(含包装原件、包装内配件及说明书等),由乙方自行负责收回货物。若甲方收到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未签字确认也未向乙方作出产品有误有损的书面通知,则视同甲方已默认签收并交货完成。
2、安装调试:视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调试完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七、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所有产品的保修条款,均以生产厂商提供的用户手册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2、乙方协助生产厂商严格按厂方标准对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未交货物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能交货,甲方有权取消定货。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缴纳未付款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逾期一个月仍未支付完货款,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货物。
九、不可抗力
乙方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造成的交货延期不负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货运及运输过程中,出现上述现象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合理证明资料,就合同条款履行受影响的部分进行协商。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出十天,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之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任意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等效力,共同遵守。
2、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说明书,质保书及规格,型号标识均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若与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4、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经双方共同协定或以法律规定之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随意变更本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范文汇编 篇34
买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脱硫塔配套设备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单位:万元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交货与验收
1.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 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2.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验收合格,调试运转正常,首付22万,剩余款项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五、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时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七、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设备采购合同范文汇编 篇35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合同范围及价款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 设备,包括:
单 位:元(人民币)
与交货有关的费用: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价款支付:
3.1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即 元,作为合同预付款。
3.2卖方按买方要求的 年 月 日送货到 (指定位置)并经买卖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 %即 元。
3.3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 %即 元,待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年期满后付清。
4.技术规范及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 3 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4.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
6. 交货验收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买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6.1买方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卖方,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6.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6.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 6.4验收注意事项:卖方必须在买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包装,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设备总装配图、出场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随机配件等交甲方签收。验收后买卖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该证书作为买方向卖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与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