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汇编(通用32篇)
5.除买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外,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延迟完工超过2个月,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所有已付款项全部退回给买方,并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卖方赔偿。6.合同附表中卖方提供详细的设备制作节点,买方可随时派员现场督查、监造,如与设备的制造节点不符,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带来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九、分包与外购
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设备/部件外的厂家进行分包。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
2.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条款的约定执行。
3.卖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十、变更和中断
1.由于国家政策或其他重大原因,买、卖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合同,必
2.本合同所有条款,买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3.不可抗力参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买方保留其提供给卖方的所有资料、图纸和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买方提出要求时这些项目均应由卖方全部归还给买方。
2.当设备是根据买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设备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都为买方的知识产权。3.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中对第三方构成了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4.双方应该保证其雇员和其分包商都对于在合同下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商业性质和技术性质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责任在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使用这些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也不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现有合同或者任何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复制、公开。5.双方的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后20_年。
十二、索 赔
1.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根据买方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进行赔偿:
1.1.同意买方退货,所退货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卖方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检验费、仓储、及监管保护所退设备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1.2.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2周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从后续付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另行向卖方主张权利。
3.因卖方设计、制造质量原因造成合同设备不能正常连续使用的,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界定和损失赔偿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诉 讼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公司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买方三份,卖方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