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材料采购合同范本(精选32篇)
5.3 有关材料质量检查、抽样、检验试验等按主合同规定应进行的工作,由甲方主持或监督进行,乙方应予执行、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材料的供货必须无条件的保质保量的满足施工要求,满足主合同及分包合同的各项要求,如由于乙方采购供应上的不及时或者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供应商服务存在瑕疵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窝工停工、返工等不良影响的,乙方无条件承担涉及的所有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5因采购合同与供应商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其费用及结果;如争议牵涉甲方或甲方因此被索赔、诉讼的,甲方有权代表本方进行处理,所有处理及应给付费用或败诉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6、其他约定
6.1 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支付材料款时须扣留 10%的质量保证金(不得低于主合同和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此质量保证金用于甲方工程竣工移交后质量保修期内应由乙方负责的质量问题的修复,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可以向乙方追偿。该质量保证金在主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甲方从业主方结回质量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将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此后发生的应由乙方负责的质量问题,乙方仍负有修复义务。
6.2 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到账情况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应付款项,并不因此追究甲方责任。
6.3即使乙方与甲方已经办理了本合同最终结算,但如果工程业主方根据审计等程序调减了甲方的工程价款,或者甲方审计需要调整乙方的结算,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款相应进行调减。
6.4 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为乙方垫付或超付了款项,或乙方依约应支付给甲方款项而未支付,则甲方有权将该款项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相关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均属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可抗力,双方按有关法律和分包合同规定处理。
8、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9、其他约定条款
无。
10、附则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分包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商签补充协议。
9.2 本合同签订地点: 。
9.3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9.4 本协议一式 5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年月 日
石材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篇24
深**20xx 字( )号
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零星材料类)
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如果涉及的采购商品较多,则可以以附件的形式列于合同附件)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其风险承担 1.交(提)货时间:2.交(提)货地点:3.交(提)货方式:第三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四条 运输费用承担
货物的运输费用由 承担; 货物的卸货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技术要求: 。
2.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 ,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甲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2.验收的方法: 。 第七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具体结算办法和付款方式: 。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 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甲方留存叁份,乙方留存 份。
甲方: 乙方:合同授权代表: 合同授权代表:
签 订 日 期 :年 月日 签 订 日 期 :年月日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固定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手机:
石材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篇25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