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楼房承包施工合同(通用30篇)
2、原合同第五部分第一项第一点中“管桩单价经甲方工程师了解现行价为115元/米,施工时价格如通过甲方工程师了解下降范围大于3元每米将进行相应调
整。”修改为管桩经甲方工程师了解定海牌管桩现行出厂价为100元/米,管桩单价浮动超过10元每米时应在甲、乙、监理方三方认可后进行相应调整,价格浮动范围在此范围内不予调整(此价格以材料进场验收单为准)。
2、原合同第五部分工程造价中:“合同暂估总价550万元”修改为合同暂估价500万元
3、原合同第六部分双方权利义务第一项第四点第一小点中:“排水人工由甲方负责”修改为:排水人工由乙方负责。
4、原合同第七部分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第一项第三点中“打桩工程结束后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桩基础验收合格8个月后如无因基础造成的结构问题甲方应将质保金一次付清。”修改为打桩工程结束、桩基础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一次付清),待桩基础验收合格8个月后如无因基础造成的结构问题甲方应将质保金一次付清。
5、原合同第九部分第一项:“甲方需提供满足打桩机进退场道路、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的接驳点离施工场地不得大于350 m,水、电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据实向甲方交纳水电费。”修改为甲方需提供满足打桩机进退场道路、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的接驳点离施工场地不得大于500 m,水、电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据实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6、本工程甲方指定使用定海牌管桩。
7、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打桩、锯桩、接桩工作。
8、乙方已经认识到本工程大部分单桩设计承载力为130吨,乙方明确表示可以通过静压打桩的形式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并能够通过检测,故若因上述因素造成的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静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边桩价格将不进行调整。
10、原合同中第一项第7条中打桩形式改为静压。
11、静压桩施工单价为165元/米
二、其它事项说明
1、施工过程中如有位置因工作面不够而需采用锤击打桩的,价格按锤击价格161元/米计算,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一万伍仟元整。
2、付款方式:原合同中第七项第一点A第(2)小点中“工程桩每完成五千米,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五十万元(¥500000元)。”修改为乙方施工至20000米时,甲方按合同单价支付10000米的.工程款给乙方,后续的工程桩按乙方每完成5000米时,甲方按合同单价支付90%给乙方,余款在工程完工10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成为《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协议订立时间:
三层楼房承包施工合同 篇3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工期: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年月日起计)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表)。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