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精选31篇)
第四条 乙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无偿(或有偿)独占使用该注册商标。甲方不得放弃注册或放弃续展注册,并应保证其注册商标不被宣告无效。
第五条 乙方有权同时依法使用其他商标,甲方不得限制其使用。
第六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应在使用前述商标的商品上标明甲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销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甲方承诺上述商标不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乙方承认尊重甲方对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并承诺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危及上述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第九条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防止、对抗和制止上述侵权行为。
第十条 乙方同意将本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费用自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该乙方同意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包含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事宜的完整合同,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类似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于____月___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正在使用而被许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
第三条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授予被许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
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
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以许可商标向
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
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
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确认许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保证不损害许名誉和利益,被许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不怀疑许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
2.如遇下列情况,许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被许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财产;被许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协议终止后,被许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协议终止后,被许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违反协议,许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以照常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