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精选24篇)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篇1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分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八、商标续展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十、商标转让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2)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3)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篇2
许: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 _________(被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使用,且________(被许)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 本合同许是________(许)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 许允许被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支付该年度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不需向许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义务: (a)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造成任何损失,许保证使被许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进行赔偿。 (c)许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要求,在被许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