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四)(通用30篇)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四)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