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通用3篇)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通用3篇)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邮编:接收方)和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邮编:(以下简称披露方)共同订立。....
(二)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对数据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一切泄密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乙方只许使用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对住房保障申请和享受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操作,不得对与申请住房保障无关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三)乙方要严格职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布、传播、转让甲方提供的数据信息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告知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该数据信息。
(四)按照国家保密、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保存有关数据信息。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禁止乙方继续使用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因甲方造成有关数据信息泄密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其它条款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一致,应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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