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经营权转包经营协议书(精选35篇)
1、提请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山地经营权转包经营协议书 篇23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转让土地的面积:甲方将牧场自来水房东边的面积为40亩集体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经营期限:从20____年1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三、土地经营范围:该土地种植农作物、粮食及树林,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转让费交付办法:土地转让费一次性每亩1200元,40亩共计48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乙方转让费一次性交付甲方。
五、地边界限:东至阿布都苏力地,南至坟墓,西至叶尔克拜地,北至老水渠为界。
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土地期间的.经营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七、承包期内,乙方的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八、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除政策调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违约责任由县、乡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关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村委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经营权转包经营协议书 篇24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乙方自愿将位于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甲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甲方所承租土地的实际面积以甲乙双主共同到现场测量为准。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20xx年。自 20xx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30 日止。
三、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方式
1、现金。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该三年时段内以每年每亩650元人民币 支付给乙方。每年一次性付清,时间为当年10月31日之前。(必须为水稻登场之后)
2、20xx年6月1日后及20xx年5月31日止该时段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500斤中籼稻谷,价格以当年国家出台的粮食保护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每三年为一周期(注:参考年限分别为20xx、20xx、20xx、20xx年)。赢亏各自承担,互不找补,支付方式同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遵纪守法。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甲方有权无条件使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大小沟、渠、塘、坝等水源,亦即甲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水源以甲方方便进出水为前提,确保不误农业生产为根本。
4、因甲方承包面积较大,在统一集中施用化肥、农药后,如因正常进出水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甲方承包土地周边水源内的鱼、虾、蟹类等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而造成绝收,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乙方不得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注:根据被征收、占用的土地面积免除相应的承包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国家现行的粮农补贴政策不变。如若国家改变对三农的补贴政策,乙方按改变后政策执行。
2、乙方与甲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3、有权获得土地流转受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4、有权监督甲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3、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收回该土的的使用权。如乙方提出要保留甲方所建的地面设施,通过协商折价予甲方经济补偿。甲方如需继续租赁,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在自主、自愿基础上拟定。
2、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享受各自权利,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按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数赔偿,并依相关法律法规追责。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以备完善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山地经营权转包经营协议书 篇25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放借款 元,(大写: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质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于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1、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购买每亩土地价格的的价格索取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按每亩 万元,共 亩,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2、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偿。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意思表达、承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财产。
七、在抵押协议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九、使用权人对抵押物必须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