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装修合同(通用27篇)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材料、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_____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规范》规定。
2、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双方应另签补充合同。
5、其他质量要求和标准。
第五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项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有挪用应按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要求,规格有差异的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
4、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当,应由乙方负责双倍赔偿。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灯具安装以外的工程项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款的60%预支付工程款,灯具安装完成通电试灯后,经双方验收确认,再支付30%工程款,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处理;因甲方原因耽误工期,完工期限顺延。
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导致工期延误,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字认可,甲方需承担全部施工费用且工期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合同工程验收按《工程验收单》的标准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分两个阶段验收,除灯具安装以外的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预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后在附件上签字,然后办理工程移交和预结算手续。
2、灯具安装试通电亮灯后,双方在进行总验收,合格后在附件8上签字,然后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的时限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另定日期验收,但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因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质量保证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为5年。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见附件8《水电安装验收单》)。
2、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维修项目,乙方免收维修费和材料。质保期外和非正常使用的维修项目,乙方维修费和材料费按成本价收取。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问题反映的当天来维修,甲方不扣除质保金;乙方在甲方问题反映二天后,每迟一天来维修,甲方将按10%的比例扣除质保金。即使扣除质保金,但仍不能排除乙方免费维修的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2、工期延误,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2%扣减合同价款,最多扣至合同总价的50%。
3、交付验收中的质量问题必须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签字。由此耽误的时间,按工期延误处理。
4、非文明施工造成对甲方的损害未修复或未赔偿的,甲方将在付款时等价扣除。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或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特别原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矛盾时,以时间在后的条款为准执行。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装修合同 篇2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__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__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