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居住房屋租赁合同(通用30篇)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个人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2)柜子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上海市个人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________路________号、间数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_____元,租期租金总额____元。承租方将租金以_______方式,于_________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________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________元。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
年月日
上海市个人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篇7
某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20xx__年_12_月_30_日起,将抚远县_步行街____(地点)建筑面积_200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设备租给贾军套(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年度预付租金50000人民币。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抚远县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和热力。乙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付费用。
第三条
乙方对承租的房屋、设备及室内的附属建筑物、树木等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对房屋、设备、装置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房屋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时,应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屋。
第五条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扩建、改建;或在庭院内新建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订协议。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乱拆、乱搭,造成房屋设备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房屋修复时为止。
第八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甲方收回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九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检验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第十条
房屋内原有旅店物品附有明细清单附合同后。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20xx年_12_月_30_日至_20xx__年_12_月_30_日为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 乙方:_____
上海市个人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篇8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