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采购合同(精选25篇)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石料采购合同 篇24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数量( T)单价( 元/T)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款10%;乙方供货5%后甲方付款%;乙方供货5%后甲方付款95%。
(2)乙方供货结束月内甲方付清货款。
(3)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甲方:
乙方:
石料采购合同 篇2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的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已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 交货地点:到甲方工地
2、 供货起止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供货单价:
沙 每立方80元
石子 每立方60元
石粉 每立方60元
沙砖 每车
_1、单次送工地未超过10立方,应每立方增加2、若沙石材料价格有所浮动,双方另行协商。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乙方送达工地的沙石应与甲方所要求的一致。如有质量问题,经双方确定不合格后,
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在 2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2、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送货单交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字,并作为乙方以后结算依据。
四、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包含送到工地的过路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材料款结算以一个月周期为限。乙方提供有效材料帮助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将结算款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六、其他条款: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的提货交甲方,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共同供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分货款的10%作违约金。
3、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所签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5、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