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合同书(通用32篇)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书 篇9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漳浦县绥安镇中国台湾东路
1.2规格: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地面、墙身、天花的装修
1.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4装饰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6月10日
1.5装饰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9月10日
1.6工程总天数:90天(注: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500000元,(金额大写)伍拾万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3.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预算书。
3.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签订补充合同。
3.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3.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3.7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负责反工,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第四条:工程验收
4.1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等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
4.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4.3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甲方应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若甲方自行搬入与该工程无关的家具、其它物品或更换分户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乙方应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并负责保管。
5.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供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如需乙方负责安装,则收取一定工费,如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9.1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9.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直接造价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的罚金支付给乙方。(注:不含双休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投诉,请求解决。
10.2如双方对造价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按法律规定选择鉴定机构。
10.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南宁的仲裁庭申请仲裁(不由其它办事处受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合同生效
12.1合同和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工程过程中的施工设计变更、项目变更、材料变更、工程结算书等)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2.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书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