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施工简单合同范本(通用31篇)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施工简单合同范本 篇30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背面《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①、包工包料( )
②、包工包部分材料( )
③、包工不包料( )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为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1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___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订金,工程价款10% (合同签订时)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次:工程价款50% (开工之日)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三次:工程价款35% (木工现场制作部分完成) 金额__________元
第四次:工程价款5%(工程验收合格时) 金额__________元
1、甲方付清全部工程价款,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办理装潢工程保修, 乙方须
开具统一发票,甲方需缴纳税金。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
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全部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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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