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施工通用合同(精选30篇)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基装材料或大包主材、设备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未经甲方验收,应禁止使用。见《公司联合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考评验收报告》。
八、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三)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2 项标准执行;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2、《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DBJ/T50-053-20__)
十、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一)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果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甲方既不及时通知乙方,也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派设计总监,项目经理或公司监理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二)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业主在《工程工序质量验收单》上签字并交进度款。
(三)工程按时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工程完工结算清单》,三个自然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
(四)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按下列
第 1 项执行:
1、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五)因甲方购买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乙方不负责保修。
十一、安全施工和防火
(一)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应及时向甲方指出,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要求乙方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甲方接到公司财务出纳或工程部项目经理的通知
支付
次数支付时间支付
比率支付
金额(元)备注
第一次合同签订 % 金额手写
第二次水电铺完,验收当日 % 金额手写
第三次木工完工,验收当日 % 金额手写
第四次清洁完工验收当日 % 金额手写
(二)甲方应按双方条约准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三个自然日内未交进度款,乙方有权利停工待款。合同约定的工期按停工至交款日顺延,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工程款必须划到合同约定账户或指定账户,如付现金必须交公司出纳并保存好收据,无公司正规财务收据,一律视为未交工程款。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合同签定后施工前,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5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5 %赔偿,解除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的, 除工期顺延外,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0.2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0.2 ‰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停工。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
款 0.2 ‰的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条款
1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如甲方合同确认的主材中途减项,而财务采购又在供应商处下单交了定金,则该定金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 甲方以各种不诚信手段故意拖延进度款或尾款的 ,除停工待款外,情节恶劣者,工程完工后乙方有权不予出具《工程保修单》。
3 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对《工程施工各工序工艺、质量联合验收 》确认签字,如不填不写、也不说明情况等,视为对工程质量工艺全部默认。
4 乙方任何部门、任何人口头承诺的东西一律无效,公司都不予认可。
5、除筒灯乙方安装外,其余所有灯饰和电器安装由甲方自行处理。
合同附件:一 、基装预算 二 、主材预算 三 、施工图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施工通用合同 篇2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室内装修(详见附件一,以附件所报的项目内容为准) 工程金额: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方式: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总额进行包工包料的包干方式进行施工安装。
三、工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的30%,中途再付50%,余款验收后付15%,保证金5%一年之内付清。保修期为1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对乙方在施工时提出的配合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日内作出答复。
B、甲方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协调与乙方沟通。
C、按照合同及时向乙方付款。
2、乙方责任:
A、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B、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五、补充条款:
按图施工,其中甲方取消顶面异形吊顶、光带、吊灯、墙面纸,原有格局不变。如项目有增减,款项另外结算。
六、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室内装修施工通用合同 篇3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