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精选31篇)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为搞活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将甲方原有的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 新合作经营的大酒店共计资金100万元,甲方占总股份49%,乙方占总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 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内将xx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 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xx大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大酒店按股共有)。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 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 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年月日
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的宠物美容店(以下简称美容店)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作期内双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美容店地址:
二、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出资额:
股东以现金+管理+客源等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占股权的______%,为控股方。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股权的__________%,为参股方。
2、本此合伙共计折算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双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51%,乙方为49%。
3、在不影响美容店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月分红。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主要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店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店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协议;
(4)负责美容店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批权。
(3)负责美容店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责管理美容店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享有美容店的财务事务的监督权;
(2)享有美容店经营项目的决策权;
注:双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如造成重大误失,不管谁方都要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
五、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甲方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双方按照各人所占股份分担合作风险。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1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剩余股东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股东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
①在合作期间股东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店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②退股需提前2个月告知股东并经股东同意;
③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④未经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⑤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20万);
②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股;
③发生股东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出资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股东根据美容店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
1、甲方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店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3000元/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10%-30%,甲方工资为固定工资,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因公事支出金额单次超过3000元、单月累积超过5000元的事项必须经双方确认(当面确认、微信确认、QQ确认等均可)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它股东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可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一月一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