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铺面租赁合同最新(通用35篇)
四、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租金、不提前退还),如没有违反合同及市场规章制度,合同期满不再续租,保证金一次性退还。
五、租赁期内,乙方享有擅自转让、经营转向的权利,甲方享有知情权。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服从市场整体安排和统一管理,爱护市场公共设施,严禁店外经营。铺面装修、广告招牌必须符合甲方及市场的规定设计和施工,乙方拥有自主选择设计和施工权利。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报甲方同意后可进行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自来水、电甲方装表计量,当月按量按水、电管理部门规定价格由乙方交费,铺面内水、电及铺面设施、维修由甲方配合提供服务,乙方承担材料费和工本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水、电计量设施及配套设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乙方自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办证手续,守法经营,按章交费纳
税,由此而发生的纠纷和事故与甲方无关。如市场另收其它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租赁期内乙方采取自愿原则购买财产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十、如遇国家征地或地方政府规划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退还剩余租金及保证金,不再作其它补偿。
十一、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不能执行本合同第三、四、五、七、八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铺面,所收保证金和租金不退。
2、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并支付相应赔偿。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若有争议无法协商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有延长合同期的意向,经协商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且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签名):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签名): 地址: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铺面租赁合同最新 篇15
出租方: 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场地位置、面积
甲方合法拥有的铺面位于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的铺面用于______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止。______次年租金比照上年租金递增10%,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两月缴付租赁订金3000元,否则甲方有权在门市任何地方打铺面租赁广告______
2、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租金:该铺面的租金为:______年,共计¥元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2、押金:乙方缴纳押金______元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3、签订合同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负责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租赁的铺面。
2、乙方人为损坏设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根据合同规定按时交纳水、电、气、营业税等各项费用,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2、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合法经营,对违法经营活动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无权转让铺面,因经营不善需提前中止合同,甲方不退剩余租金,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并交回商铺后甲方无息退还押金。
第七条 因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和商铺出租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法律程序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和押金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铺面租赁合同最新 篇16
出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编号: 联系方式: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华润置地(武汉)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21楼 王印
420_
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愿意租用甲方武汉华润置地中央公园商业街(以下简称“商业街”)A102号铺位(下称“该商铺”)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甲方同意将该场地出租给乙方进行商业经营。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中央公园商业街 号,以本合同所附华润置地中央公园商业街实测图(以下简称“附件一”)中红色标明的位置为准;所租用铺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
1. 本租赁合同租期为 5 年,自 年 月 日(以下简称该日为“起租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后愿意继续合作,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对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如能达成协议,双方应于租期届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 商铺的移交
1. 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2.在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的同时,双方共同确认该商铺内的固定附着物及设备的清单,此清单为商铺交付标准(以下简称“附件二” )。
第四条 租金及免租期
1. 租金
乙方每月租金为:(按套内面积计算)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应缴物业服务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它所有费用(如水、电、气等)。 2. 免租期免租期为起租日起至_ _年 月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支付本合同第五条所述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其他费用
乙方每月除支付租金外,还需根据使用情况支付如下费用:
1. 乙方自交付日起应向华润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每月 5元/平米(按建筑面积计算)。该费用用于对商业街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设备设施运行、绿化、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
2.所租铺位使用的水、电、气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应按照单独的计量表记录读 数,并结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按物业公司方制定的标准支付水、电、气等费用。
第六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1.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缴付下月租金。
2.租赁期的第一笔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应根据当月实际租用的天数按比例支付。租期内的最后一笔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应根据该月租期尚存的天数按比例支付。水、电、气等费用根据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第七条 租赁保证金
1、租赁保证金按租期第一年的两个月租金(不计算免租期)计算收取,共计人民币 元。
2、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90日内,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 缴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
第八条 用途
1.所租商业街铺位仅限于经营 之用途。
2.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乙方如需变更经营项目,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