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寓楼房产转让合同(通用35篇)
第七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前该房产集资、购房贷款、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私人公寓楼房产转让合同 篇34
卖方:
买方:
见证方:苏州
卖方:
买方:
见证方:苏州 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苏州市_________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经办人:
电话:
乙方:
经办人:
电话:
丙方:苏州_ 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私人公寓楼房产转让合同 篇35
立遗嘱人:,男,XX岁,X省X县人,住X县X小区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平方米;家具共有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元归后妻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平方由长子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平方由长女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子,女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证明人:(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