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精选26篇)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间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________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____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 乙方: (签名盖章)
日期:
登记单位: (盖章)
日期: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篇20
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
说 明
1、本合同为青岛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适用标准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订立后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3、本合同代签无效;涂改处须加盖双方印章或印鉴方有效。
4、本合同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
(印刷公司:请将说明内容放在封面背面。使用16k纸张印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35号)和《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__〕11号)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双方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合同解除、终止条件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任务。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约定仅适用于新进人员,但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除外)。
合同期满需续签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有关手续。(续签合同文本附后)
[聘用岗位与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是 。
第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工作标准经年度考核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时,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解除合同。由于甲方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也可以调整乙方岗位。岗位调整后,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应按规定进行变更。
[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
第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省、市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第五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均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与规程,当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违章或冒险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不得因此给予乙方不利待遇。
[工作报酬与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根据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在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甲方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发给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甲乙双方就收入分配方式另有合法约定的,按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