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街旁房屋租赁合同(精选34篇)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___________日,乙方应按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__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沈阳市街旁房屋租赁合同 篇3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成都市王家塘巷11号3单元1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房型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其中一次卧室甲方自用)。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74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10个月,自20xx年8 月 20日起,至20xx年6 月 20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或电话协商,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捌佰元整。如果该房屋再有第三人租住,则该房屋租金为每月玖佰元整。
2.租金按三个月(季)为壹期交付,第一期租金应于20xx年 8月 20日前付清,以后的租金按季支付,应于上一季的最后一周内付清,先付后住。
3.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活动期为三天,三天后,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15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捌佰元整。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3.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小区物管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网费、清洁费、小区水电公摊费及其他因居住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其中甲方支付每月水费、电费、气费、清洁费总额的四分之一)。
2.乙方应在交下期租金前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予甲方。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见家俱清单)交付乙方使用。家俱设备清单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家俱、厨房设备等(详见家俱清单),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内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电器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
1.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能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均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