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精选33篇)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透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透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透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三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6
发包方:
承包方:
承包方因经营需要,现整体租赁,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承包方承包现有企业全部条流水线,现有生产经营土地,现有办公场所及设施,车间等。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共壹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 承包方按固定收益向发包方交纳承包方,年承包方为10万元。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交付5万元,6个月后,交纳5万元。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420万元;期间净资产应保持或增值;现有设备 完好率为100%;闲置资产的处理应有双方共同协商;新产品开发13项,主要新产品是天外村系列白酒。
六、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协议签订前所有涉及发包方的债权债务由由发包方承担,企业承包经营期间,债权债务由承包方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八、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原有职工依据职工意愿决定去留。
九、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依法经营,健全社保。
十、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保持原有工资待遇不变,并争取上浮。 十一、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依据劳动法规定办理。
十二、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由承包方自行处置。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_签订。
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 承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
20xx年6月 日 20xx年6月 日
三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发挥外埠地区优势,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开拓企业发展空间,甲方拟定于x公司北京分公司,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北京分公司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1.1甲方聘任乙方为北京分公司经理。
1.2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分公司,只限在xx市辖区内从事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活动,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在xx市辖区内,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甲方在xx地区内直接进行的经营活动,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合理利益。若甲方或甲方其它下属分公司以及其它协议单位或个体,在是辖区内承接工程,乙方应予配合可比照上述的作法享受合理利益。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经营期间的一切盈亏及法律责任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承包费及支付期间
3.1甲、乙双方—致确认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x万元。
3.2乙方付款期限及付款比例分别为每年的x月x日和x月x日分两次交清,每次为人民币x万元整。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业务
4.1、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并承担与承包经营有关的—切税款及其他费用。
4.2、乙方承包经营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等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3、乙方在承包期间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章及本合同各项之约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4.4、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万元。(由于本合司为续约合同,乙方不需要再交纳保证金,甲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续约手续即可)。
4.5、乙方无偿使用甲方的企业业绩等方面的宣传资料、企业资质、投标资格等法律文件。
4.6、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4.7、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4.8、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应妥善处理员工的合同问题,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9、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乙方承接工程所签订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有义务提供分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注册资金及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所需的'全部资料。
5.2、甲方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5.3、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4、甲方有权每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5、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手续费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领取。分公司公章、由甲方委托刻制,分公司正式成立后,甲方将营业执照及公章、等交付给乙方,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须同时将营业执照及公章、等交还给甲方,双方共同将公章、等销毁,并书面说明。
5.6、办理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认证;安全生产午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人力资源情况,满足乙方工程投标需要,并履行审核盖章义务。
5.8、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纸的报审的审垓盖章义务。提供商务标等资格文件方面的支持。
第六条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1、乙方未依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从事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