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良工程承包合同(通用33篇)
6)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7)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8)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9)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合同终止及终止后的结算: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按已完工程量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尽快将其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
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工程,经甲方督促,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结算按已完工程的80%计算;
3) 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70%计算。另赔偿合同单价1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甲方委托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务;除现场负责人外,其它现场人员在无该负责人授权时均无权向乙方发出指令或签署任何协议、同意合同外发生款项,除非甲方书面通知变更现场负责人。
(2)、乙方委托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与该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交总包一份存档。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改良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年月日;竣工日期:x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土地改良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黄冈晨鸣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大道2号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位置和林地面积
工程位置位于县镇村委会,详见附件一:施工的1/10000小班地形图。
林地面积约为15亩,最终结算以乙方实际造林面积为准。实际造林面积即按坡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待乙方造林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计算,扣除林地内坟地、水塘、石头地等不能造林面积。
二、工程承包内容
清山、炼山、开穴、回表土下基肥、种植、补苗抚育追肥管护等。
三、承包期限、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
1、承包期限:20xx年10月18日至20xx年10月17日。
2、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见下表:
序号项目质量要求说明完成期限工序指导单价
(元/亩)
1清山清所有杂灌木、杂草,将清的木材运出工地现场。20xx/10/18至20xx/10/1940
2炼山将已的杂灌木、杂草烧干净。炼山要求开设宽度15米以上的防火带,树桩要求低于10cm。20xx/10/20至20xx/10/2120
3开穴规格50×50×45㎝(以斜坡中段起计算穴深40㎝);开穴密度:111株/亩。开穴密度:111株/亩,株行距为2×3米(水平距离。山脚至山顶方向为一行)。20xx/10/22至20xx/10/2380
4下基肥回表土三分之一后,下肥搅拌均匀,再回土满穴,时间要求在种植前1个月内。基肥为无机复合肥300克/株,肥料由乙方到甲方工地所在仓库内领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责。20xx/10/24至20xx/10/2520
5种植在林地下雨泥土湿透后即可种植。①裸根苗的种植:裸根苗必须浆根,以黄心土(不带病菌的土)拌生根菌,拌浆浆根,然后种植,以苗木根部以上3cm左右种植为宜,回土后必须压实,让根充分接触泥土,有利于提高栽植的成活率。②容器苗的种植:必须撕下薄膜袋,再进行种植,如果不撕下薄膜袋种植,幼苗生长会窝根,影响幼林生长,种植时,用锄头挖,扶正苗木,回土以营养土3-4cm为宜,用手压紧营养土旁边的泥土,不要压碎营养土,有利于提高造林的成活率。苗木由甲方运到约定的地点后由乙方负责转运,乙方负责管理及转运上山种植和转运费用。20xx/10/26至20xx/10/2720
6补苗抚育追肥管护①要求在造林后半个月内将所缺苗木补足。②种植1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扩穴抚育沿穴周边扩穴30㎝,种植点达到1㎡,并将扩穴的土回培原穴高出穴面2-3㎝,并除净以植株为中心1米范围的灌木杂草。③第二次抚育在种植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进行全面管抚育、追肥,全部除林地内杂草、杂木,杂木留基部低于15cm。④追肥要求:要求植株右上角距植株地径30cm处开穴,深20cm,下肥。⑤造林后要求加强管护,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自然灾害损害。乙方承担造林期间肥料、苗木的管护工作。防人畜、病虫害等工作及费用(含农药费)由乙方负责。种植1个月后进行一次扩穴抚育,第一次抚育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再进行一次抚并追肥,追肥供应量按250克/株。20xx/10/28至20xx/10/1775
奖励乙方管理到位,在合同要求的种植期限内提前完成种植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每提前一天每亩奖励2元、每提前2天奖励4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10元,因天气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待整个造林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存活率兑现奖励。10
合计双方协商约定:1、为确保施工进度,乙方每天保证有30工人以上在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造林合同。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施工和验收,各工序完成达500亩以上可进行验收和付款,但各工序整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以上约定时间。265(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