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委托生产经营协议(精选34篇)
3、乙方必须培训相关人员,满足甲方所委托的生产或检验工作的要求。
4、乙方应当确保所收到甲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5、乙方不得从事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更不能泄露委托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6、乙方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并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甲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甲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7、乙方负责提供甲方产品质量回顾性分析的数据。
(二)甲方责任:
1、乙方在取得委托生产资格以后,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工艺、标准生产操作规程、标准检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产品生产、检验的相关资料。
2、甲方委托生产评估小组将负责对乙方生产过程、检验过程进行监督。
3、甲方应当使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对受托方的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及其他物料或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
4、甲方应当确保物料和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5、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GMP的要求。
6、甲方负责产品质量的回顾性分析。
7、甲方负责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和销售。
第三条:验收标准
1、本品的验收标准为【药品】质量标准。
2、本品的包装标签内容应与甲方提供的包装标签式样一致。
3、生产过程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法定标准。
第四条:生产计划及交货期限
1、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中的数量不得少于乙方每批的最少生产量。
2、乙方收到甲方的生产计划后,应在收到计划后日内完成生产。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为乙方生产的【药品】的全球独家销售商,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将该药品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方以件为单位,与乙方结算委托生产费用,委托生产费用包括材料、检验、人工等费用。每件的委托生产费用由甲乙两方共同协商决定,并作为本同的附件予以执行。
2、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应在15日内向乙方付清该批委托生产的全部费用。
3、由于市场价格、包装规格变动等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的其它结算价,可作为本条款的补充规定被认可。
第六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1、本品的交货地点为乙方成品库。
2、交货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批号的成品检验报告书原件三份。
第七条:甲方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
每批药品应进行质量评价,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照药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甲方质量受权人才能批准放行。保证药品的生产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该批药品及其生产符合药品注册批准或规定的要求;
2、生产和质量控制文件齐全;
3、按有关规定完成了各类验证;
4、按规定进行了质量审计、自检或现场检查;
5、所有必要的检查和检验均已进行,生产条件受控,有关生产记录完整;
6、在产品放行之前,所有变更或偏差均按程序完成调查及处理;
7、其它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均在受控范围内。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委托产品的委托生产批件有效期到期为止。
第九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继续生产该药品。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局约束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时 间: 乙方:YYYY制药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土地委托生产经营协议 篇23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加工合同中产品规格及含量、质量必须与所提供的相关产品资料一致(配方及成份含量见附件二),否则属于不合格产品。
二、甲方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在gmp达标厂房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可退货,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有权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批文。
四、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副本、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相关产品的生产批准证书复印件、相关产品原料和进口原料证明书及成分等各项资料(盖乙方公章),每批次___份,如因业务需要增加,乙方应按需求给予配合。
甲方应在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产品的验收。
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需的产品资料,包括批文、质量标准、及每批产品的厂检报告等。
五、甲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负责产品包材的设计与制作,包材订购前须经乙方确认后方可订购。
2、负责产品设计、投放,宣传资料印刷及销售终端费用。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维护乙方公司及产品形象。
六、乙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乙方的生产条件与程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保证其生产条件、产品质量能通过卫生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和名誉,乙方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应与报批产品的省市级检验机构的出具的报告书的产品质量相符合。
3、若乙方生产的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确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相关的,乙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关运费及包材损失。
若因产品内容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或遭政府部门处罚,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4、乙方保证不将甲方设计使用的标签、包装、商标等自用或用于第三方产品加工,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个品种人民币___万元。
5、乙方须将每批次收到及加工完后的包材库存清单传真至甲方。
6、甲方委托乙方到指定厂家代购的外包装、瓶、纸盒等包材乙方须严格把守质量关,乙方必须通过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的,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投入使用。
如乙方认为其代购的包材经检测不合格,须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责令供应商予以更换。
乙方在三日之内未提出验收不合格的,认定为甲方指定代购物合格,甲方不再负责因此产生的质量责任。
七、下单付款及运输方式:
1、甲方将采购单传真至乙方(采购单双方盖章有效),乙方须及时同甲方确认,甲乙双方盖章明确采购事宜,如甲方需增加或减少采购量或改变采购品种,须在乙方生产前及时以采购单书面传真并同乙方确认。
2、甲方根据订货量向乙预交___%订金,其余款项于到货后支付。
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票,甲方在收到 乙方增值税票后___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
3、乙方在收到订金和一切所需包材后的___天内完成甲方定单,并将货物发至甲方仓库。
仓库地址: 。
八、如甲方所有产品年加工费满___万,乙方将返还甲方___%的加工费用。
九、优先权:一个月前,如双方合作愉快,达到共赢,甲方可提出优先续约权利,续约仅延长合同期限。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委托加工新产品时,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约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持1份,合同有效期为___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