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承包协议(精选33篇)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则需及时提供全部建筑不得误工,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费则按照市价赔偿。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监督。在猪舍内部结构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动乙方的施工人员。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发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土建工程承包协议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
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4、建筑规模: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土建工程承包协议 篇26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宁夏宝利达化工园区围墙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宁夏省灵武市宝利达化工园区内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2、设计图纸内的一切要求:外围围墙的建设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由承包方进场施工;工程款按工程月度所完成的工程进度形象进行付款,每月在25号前申报进度款报审表;如进场不满一个月的按累计至下月报审月度进度款时审核、支付。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月度进度款支付按当月的价款总价的__%结算。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五条:工程期限及施工准备(开工、竣工时间)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电气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一、承包形式为 包工包料 ,工程中所用机械全部由承包人提供。
二、承包人所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发包人有疑义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3.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十条:承包方义务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