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合同(精选15篇)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土石方工程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的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诚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 :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与说明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总量:约为 万方,以实际完成的车辆运输数量为准。 工期时间:以甲方工程进展及完成情况为准。
第二条 工程施工内容:
乙方应提供运车牌号为 自卸车输车 辆,车辆车厢实际容积不得小于20立方米。
第三条 单价、 工程款结算方式
1、单价:场内运输单价 /车
场外运输单价: /车
2、结算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80%,其余20%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10天后支付。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1、协调好工地管理人员,保障道路及时清理整平,保证运输道路畅通,以便乙方车辆顺利安全行驶。
2、备足资金,按时支付给乙方运输费,若甲方不按时或无故拖延支付乙方运输费超过10天,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乙方有权停工。
3、甲方可为乙方车辆垫付油资,在运费结算时扣除。
二、乙方权利、义务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配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安全生产;乙方车辆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的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车辆维修、加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给其他单位运输,不得私自外出作业,否则甲方将拒绝当月结算并罚款每车每天1000元。
5、乙方车辆及工作人员不得带病作业;不得在危险地段强行作业;司机不得酒后驾驶,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6、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场或车辆需要维修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单价等理由罢工,如乙方未完工,车辆设备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跳槽运输、倒卖运输土方,不在指定地方排土的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运费不予结算。
2、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指挥,每日必须24小时作业,如不按甲方要求运输,或每天的运输数量达不到40车/天时,甲方在结算运费时按合同价的80%结算。
3、如乙方每天只作业12小时,或在半夜后司机停运,造成甲方机械人员的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其所有运费按合同运费单价的70%结算,同时承担甲方的损失按500元/天计算,在乙方结算乙方时扣除。
4、乙方因车辆需要维修,造成停工,误工,经甲方确认不在上述违约责任内,不作任何处罚。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2、如遇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束内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
附:甲乙双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条例,甲方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诚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土方运输事宜,经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与说明
工程名称:漳州招银疏港高速公路A3-工区
工程地点及范围:
工作内容:于本桩号段内将土石由挖方段挖掘、装车运至路基填方段,按现场规划卸车(不含推平碾压)。
工程总量:约为方,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
工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单价
1、甲方为加快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挖掘(不含爆破)、运土石综合单价每立方米元,其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土石方挖掘、装车、运输、卸车所发生的劳务费、挖掘费、电费、管理、各项税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乙方负责组织挖掘、运输、卸车等施工机械,满足土石方挖掘、装车、运输、卸车要求,且所有的机械费、燃料费用、机械修理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施工期间,挖、运土石综合单价为固定价,乙方不得以材料涨价、当地协调问题和其他理由等要求涨价。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以每月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每个月月初结算上个月工程款,乙方提供运输发票后20日内甲方按90%支付所结算款项,余下10%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付清。
第四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力、义务与责任:
1、做好工地施工协调,组织工程计量和验收工作。
二、乙方权力、义务与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调动挖掘机械及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安全生产,应提供车辆、驾驶员等有效证件给甲方;乙方机械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2、乙方的机械、车辆行驶安全、维修、加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管理,如发生交通事故,有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4、合同期内,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从事有违国家及港务局法律法规,不得在施工现场惹是生非,不的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不得跳槽给其他单位运输,不得私自外出作业,否则甲方罚款没车每天500元。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陷、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等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车辆及工作人员不得带病作业;不得在危险地段强行作业;司机不得酒后驾驶,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